据杭州检察微信公号消息,4月7日,萧山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对犯罪嫌疑人梅某某批准逮捕。经查,梅某某在未取得医生资格的情况下,在疫情期间曾接诊多名咳嗽、咽疼患者。
梅某某于2006年从山东某医药大学毕业,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杭州市萧山区开设一家私人诊所,违规接诊病人,分别于2010年、2014年两次被卫生部门查处关停。后梅某某更换诊所位置,继续营业,再次被卫生部门查处并移交公安机关,因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于2017年8月被萧山区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图片来源:杭州检察
2017年10月,梅某某以其妻子的名义开设另一家诊所,并办理了营业执照,聘请有医师资格的正规医生、护士前来坐诊。2020年2月24日,梅某某经营诊所在因疫情关停一个月后重新开门营业,因春节期间坐诊医生、护士返乡未归,梅某某在没有医师资格的情况下重操旧业,擅自在其经营的诊所内接诊病人,后被卫生部门查获。
现已查实,梅某某在疫情期间接诊病人5名以上,部分病人存在咳嗽、流涕、咽痛等情形,梅某某均系简单查看病人情况后即开方配药,未采取其他有效检验、检查或安全防范措施,部分病人提及梅某某在坐诊时甚至未佩戴口罩。
4月7日,萧山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梅某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类似本案的一些的‘黑诊所’在经营时,往往存在医师不具备资格、消杀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该类诊所在疫情期间非法行医,极易造成疫情的隐瞒和扩散,继而引发公共安全隐患。希望广大群众能够加强防范意识,在出现不适症状时自觉前往资质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这不仅是对个人负责任的表现,也是对社会公众负责任的表现。”该案承办人、萧山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红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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