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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警发布通告:4月7日起有序恢复“尾号限行”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4-04 14:50

每经编辑|步静

成都交管信息官方微博4月4日发布《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有序恢复城区工作日高峰时段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4月7日起,有序恢复城区工作日高峰时段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通告原文如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为更好满足市民通勤需求,助力城市复工复产,结合成都道路交通客观实际,经成都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0年4月7日起,有序恢复城区工作日高峰时段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尾号限行”时间

工作日的早高峰7:30-9:30和晚高峰17:00--19:00时段。

二、“尾号限行”范围

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车辆

所有“川A”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四、“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二)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尾号限行”。

五、下列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受“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一)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三)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巡游出租车;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七、城区恢复常态化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相关事宜,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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