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不少有计划将口罩产品出口欧洲的小伙伴被各种虚假信息所误导,花费了不必要的财力与精力,却换来了一堆无效的甚至根本就是虚假的证书,不但生意做不成,还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3月30日,欧洲安全联盟(European Safety Federation )秘书长汉克·范霍特(Henk Vanhoutte)先生给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委员会会长雷利民先生发来邮件,介绍欧洲地区对进口防护口罩进行检查的实际情况。表示不少中国公司对欧盟地区的相关法规不很熟悉,很多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PPE)使用了无效甚至虚假的CE证书,花了冤枉钱,完全得不到相关法规的保护。
范霍特秘书长在邮件中提供了欧洲安全联盟相关网页(该网页将持续更新相关信息),曝光了无效、虚假的证书,其中包括:
ICR Polska 2例
CELAB 2例
ISET 1例
ECM 1例
NPS 1例
希望能够通过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委员会平台广而告之,令会员企业能够及时规避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附:欧洲安全联盟网页查询链接:
(h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index.cfm?fuseaction=directive.notifiedbody&dir_id=155501)
为帮助大家了解,我们将网页主要内容翻译如下:
1、根据(EU)2016/425法令,防护口罩(FFP2/FFP3)属于第三类。这意味着,这类产品的符合性评估是由第三方指定机构进行形式检测才能获得。这种符合性认证包含一份欧盟形式的检测报告,以及一些其他第三方审查机构的认证(通过随机检测或者系统审查的方式获得)。在CE标志旁边会有负责对生产流程进行监督的第三方指定机构的编号。生产商有义务将欧盟符合性说明和产品、产品使用说明一起发布。
2、根据(EU)2020/403(建议),在疫情发生期,欧盟成员国允许还未完成全部合格评定程序的产品进行流通,但这类产品只能由政府相关部门及权威机构购买。但不意味着这批产品可以不符合欧盟法规中对PPE产品的相关要求;如果PPE产品要进入欧盟市场一般流通渠道的话,必须完成全部合格评定程序。
3、特别注意!仔细检查收到的PPE产品检验证书的标题抬头是否具有正确的“欧盟类型检验证书”(EU type examination certificate),并且该证书是由具备能力的第三方指定机构颁发,且该证书中必须标明这家检测机构的识别号码。
小贴士1:选择第三方指定机构前,可以提前查看第三方指定机构的情况(并不是所有第三方指定机构都具备检测所有品类PPE产品的能力)
小贴士2: 如果对CE证书的真假存疑的话,要及时联系发布这份证书的第三方指定机构(一些第三方指定机构的网站上会有证书验证工具)
雷利民会长对范霍特秘书长专门发来邮件表示感谢。双方表示全球当前正面临艰难时刻,唯有团结协作才能战胜危机。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