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马原
据北京市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19日消息,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境外进京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通告要求,从即日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费用自理。对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观察的,经严格评估后,可以进行居家观察。不再受理有单独住所且住所内没有其他同住人员的居家观察申请。
符合居家观察条件的人员应在入境前向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入境前未申请居家观察或申请暂未得到评估同意的,先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经评估认定进行居家观察的,14天观察时间合并计算。
从国内其他口岸入境进京人员,应事先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报告回京行程安排及有关信息。抵达社区时,执行境外进京人员管控措施。对隐瞒境外旅居史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昨天下午,北京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四十四次会议、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强调,北京处在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的最前沿,防控决不能有丝毫松懈。
会议要求,严格对从第三地入境返京散客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境外进京人员集中医学观察14天的措施。各区集中观察点要进一步扩容,符合防疫要求。对尚在居家观察的入境人员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确保做到足不出户。对涉疫情违法人员要从快依法严肃处理。
会议强调,要积极有序推进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各区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抓好防疫和复工复产的同时,安全生产不能放松,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准确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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