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通辽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来(返)通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称,希望市民群众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社区(嘎查村)反映从境外来(返)通人员相关线索。经核实被反映对象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分别奖励反映人10000元和20000元。
通告要求,所有从境外来(返)通人员,须向所在派出所、社区(嘎查村)主动申报登记身份、住址、联系电话、14天内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并由属地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从境外来(返)通人员在隔离期间,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入住酒店报告,及时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检查。
对缓报、瞒报、谎报入境信息的,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或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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