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山东:境外入鲁人员隔离费自付 未参加医保人员诊疗费自担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3-18 09:02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17日晚,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境外入鲁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诊疗隔离相关费用的规定》的通知 。内容如下:

    境外入鲁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诊疗隔离相关费用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有关要求,现将住院诊疗、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相关费用规定如下:

    一、关于境外入鲁人员新冠肺炎诊疗费用

    1.境外入鲁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确诊和疑似患者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2.境外入鲁人员在医疗机构留观期间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按照规定予以支付。

    3.境外入鲁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商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应按合同及时支付。

    4.对于境外入鲁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行医疗救助。

    二、境外入鲁人员隔离费用

    1.对来自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入境来鲁人员,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个人支付。

    2.对集中隔离人员隔离期间发生的住宿费和餐费,由实施隔离地按照不高于去年同期费用标准的原则,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对确有困难的人员,由各市确认后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3.对集中隔离人员隔离期间与疫情防控无关的其他费用,由被隔离人员自行承担。

    4.对于运往集中隔离点的交通费用,由各地政府统一承担。

    三、其他有关要求

    各地要切实做好被隔离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加强日常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做好台账登记,严格按规定承担相关费用,严禁向被隔离人员乱收费。

    本规定自3月18日起执行。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每经9点 | 普京:俄罗斯成功抑制新冠病毒在俄大规模传播;意大利将让1万名医学生提前毕业开始工作

    下一篇

    国内成品油价迎7年最大降幅 零售价重回“5元时代”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