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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发布餐饮服务指引3.0版:不得面对面就餐、餐桌间隔1米以上、全面推行公筷公勺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3-14 20:06

    每经编辑 张弩

    3月14日,北京市商务局制定的疫情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服务指引3.0版正式发布。指引进一步明确了顾客就餐和餐厅服务细节,要求就餐人员不得面对面就餐,餐桌间隔要在1米以上,固定桌椅要标识出非就餐座位。

    全文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及有序复工复产工作部署,为做好餐饮行业疫情防控,保护消费者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满足市民生活服务需求,制定本经营服务指引,适用于本市餐饮企业及其门店、单位食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等餐饮服务单位。

    一、平稳有序开展经营

    1.各区商务局要按照市里统一部署,配合检查执法部门做好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业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餐饮服务单位要根据商务部、市及区级商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有关防控指引,做好门店和员工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并对上岗员工进行培训。

    3.餐饮服务单位要准备口罩、医用消毒水、洗手液、测温枪等防疫防护用品。

    4.餐饮服务单位要组织所属员工使用“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及时掌握员工健康风险。对外地返京人员、疾控部门确定的发生密切接触的潜在风险人员,以及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人员,应及时隔离。如发生疑似或确诊病例,应及时向属地及主管部门报备。

    二、经营服务规范

    5.餐饮服务单位要制定疫情期间的员工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出勤人员姓名、身体状况、工作岗位等。要加强集体宿舍管理,做好防护和清洁消毒。

    6.员工上下班途中要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7.员工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口罩要及时更换。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8.员工要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

    9.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10.餐饮门店在用餐场所显著位置或显示屏张贴、显示相关公告和防护知识(见附件),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进店顾客需要配合和注意的事项。

    11.餐饮服务单位要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排队就餐人流密度。提倡使用二维码扫码点餐、结账。

    12.餐饮服务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对就餐人员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餐厅就餐。

    13.餐饮服务单位要控制餐厅就餐人数,停止接待群体性聚餐。拉开桌椅间距,确保餐位间隔在1米以上,如桌椅固定无法移动,要明确标识出非就餐座位。就餐人员不得面对面就餐。内部食堂应采用分时段错峰就餐等服务方式。

    14.餐饮服务单位要全面推行公筷公勺。对于合餐顾客,要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有条件的餐厅要积极推广分餐制。

    三、经营场所环境要求

    15.就餐环境应保持空气流通。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使用全新风运行,每周进行关键部件的清洗、消毒或更换。

    16.保持就餐场所环境整洁。对于顾客接触多的桌面、门把手、水龙头、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等部位及时清洁消毒。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洁消毒,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厨余垃圾加盖、分类及时清理。

    17.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在就餐区设置洗手设施,尽可能配备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擦手纸、干手器等,把水龙头改为非接触式水龙头。

    四、采购进货管理

    18.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得采购不明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圈养宰杀活的畜禽动物,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19.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再进行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五、外卖服务

    20.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掌握本平台送餐人员健康状况,禁止送餐人员在餐饮服务场所形成人员聚集。

    21.盛放食物的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应在平时清洁消毒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频次。餐食不得遗撒。

    22.送餐人员在取餐、送餐时,应采取无接触或少接触配送方式,如外卖可以送到楼宇门口、小区门口由顾客自取,减少人员接触。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餐饮门店服务要求

    1.员工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口罩要及时更换。

    2.在用餐场所显著位置或显示屏张贴、显示相关公告和防护知识,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进店顾客需要配合和注意的事项。

    3.安排专人检测顾客体温,顾客体温正常方可进入餐厅就餐。

    4.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5.控制餐厅就餐人数,停止接待群体性聚餐。拉开桌椅间距,确保餐位间隔在1米以上,如桌椅固定无法移动,要明确标识出非就餐座位。就餐人员不得面对面就餐。

    6.全面推行公筷公勺。对于合餐顾客,要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有条件的餐厅要积极推广分餐制。

    7.保持就餐场所环境整洁。对于顾客接触多的部位及时清洁消毒。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8.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得采购不明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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