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王晶 每经编辑 文多
3月8日晚间,海能达(002583,SZ)发布公告称,美国当地时间3月5日晚,摩托罗拉诉海能达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当地法院支持陪审团裁决结果,判定海能达方向摩托罗拉赔偿7.6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3.34亿元。
回溯事件,2017年3月15日,海能达的两家全资子公司美国公司和美西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方)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送达的诉状,摩托罗拉及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起诉海能达方商业秘密侵权,认为海能达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商业秘密。
2018年8月2日,摩托罗拉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出增加版权侵权的诉讼请求,认为公司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美国版权。其后案件进入证据开示阶段,至2019年9月,案件证据开示全部结束。
根据伊利诺伊州法院的安排,上述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已于当地时间2019年11月6日进入庭审阶段。之后的美国当地时间2020年2月14日,上述案件陪审团作出裁决,认为海能达方侵犯摩托罗拉一项或多项商业秘密及美国版权,应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3.46亿美元及惩罚性赔偿4.19亿美元,合计7.65亿美元。
针对一审判决的结果,海能达在公告中称,将在时效期内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出申请案件重审及法院依法改判的动议;若法院未支持公司动议,公司将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上诉程序一般为期2~3年。
受此官司影响,2月28日海能达曾大幅修正此前公布的2019年业绩预期:海能达将2019年预计盈利4.8亿~5.8亿元修正为预计亏损47.54亿~48.54亿元。
海能达股价在2月26日开始的下跌后,近5个交易日维持震荡态势。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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