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在3月1日已如期启动。不少购房者想弄清楚,“换锚”后房贷利率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不过,面对略有些复杂的转换规则,不少人有点晕。来来来,不要急,手把手教你算!
首先,假设此次转换时,你选择了“新锚”——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那么,转换后的房贷利率将采用LPR加点的形式计算。
第一个问题来了,加点数值怎么算?
加多少,取决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差值可为负值。也就是说,对应原来签订合同时利率不同的浮动比例,可能会加点,也可能减点。
举例来说,比如借款人小王,买房时享受了贷款基准利率打九折(下浮10%)的优惠,贷款日2015年8月1日,期限是20年。
如果小王选择将这笔房贷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现在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是4.9%,转换前的实际执行利率就是4.9×(1-10%)=4.41%。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根据转换时点利率保持不变的原则,小王这笔房贷的加减点数就是-0.39%=4.41%-4.8%,即减39个基点。
此后,直至这笔房贷偿还完毕为止,小王的这个加减点数都保持不变,房贷利率将随着5年期以上LPR的变动而变化。
看着满眼的加减乘除,不少人可能又开始心烦了,四则运算早都还给老师了,手握计算器也不知道先从哪里点起……没事,别担心。人民银行已经为你准备好了常见浮动比例对应的加减点数,请看下表!
加减数值确定后,现在你可能又萌发出了第二个问题:转换后房贷利率到底是多少?
解答这个问题得先确定三个时间——转换时间、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
说白了,就是你和银行达成转换协议的那天,按新基准执行利率的那天,以及每次重新定价的那天。
当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后,利率在第一个重定价日前不会发生变化,从第一个重定价日开始才可能随当时的LPR而变化。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可执行原合同约定,也可由借贷双方重新约定,房贷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也就是说,如果重定价日为每年的1月1日,那么在2020年3月至8月末的任意时点转换,2020年的利率均与原合同利率保持一致,2021年1月1日起将以2020年12月的LPR为基准加减点确定当年的利率,此后年份以此类推。
但是,如果重定价日为每年贷款发放的对应日,情况就稍稍复杂些。根据目前大部分银行的转换公告,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在重定价日之前转换的,2020年重定价日即可参考最新发布的LPR确定利率。
2、在重定价日之后转换的,需等到2021年重定价日才可参考最新发布LPR确定利率。
不少人可能又有些犯晕,没关系,我们依然用借款人小王举例。假设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5年期以上LPR为4.75%。(这只是假设情况,实际情况很可能会有所变化,要具体取决于当时的LPR报价哦!)
如果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那么小王在2020年3月至8月末的任意一天转换,房贷利率都没有任何区别。
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小王房贷的执行利率均为4.8%-0.39%=4.41%,即2019年12月5年期以上LPR(4.8%)加固定点差(-0.39%);2021年1月1日之后,则变为4.75%-0.39%=4.36%,这里的4.75%是2020年12月的5年期以上LPR;此后年份以此类推。
如果重定价日为贷款发放日,那么房贷利率情况就和转换时间密切相关了。
此前介绍过,小王那笔房贷的贷款日是2015年8月1日。若小王在2020年7月31日前转换,转换后到7月31日,这笔房贷的执行利率为4.41%;2020年8月1日之后为4.75%-0.39%=4.36%,这里的4.75%是2020年7月的5年期以上LPR;此后年份以此类推。
若小王在2020年8月1日后转换,则这笔房贷的执行利率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都会保持4.41%不变;2021年8月1日才开始执行4.75%-0.39%=4.36%的利率,这里的4.75%是指2021年7月的5年期以上LPR;此后年份以此类推。
看到这里,相信很多人已经弄清楚怎样计算了,不过依然在这里奉上更加清晰的图表,便于大家查询和理解。
(封面图来自: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