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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应对疫情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杭州市政府网站 2020-02-24 19:14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市委发〔2020〕2号)的要求,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和职工的影响,做好疫情防控,发布了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二、企业申请时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并说明存在的困难及职工审议表决通过等情况。

    三、降低缴存比例期间或缓缴到期后完成补缴的企业,其所属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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