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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推出“二十条措施”应对疫情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太原市人民政府官网 2020-02-23 15:05

    2月14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应对疫情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二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立足部门职责,2月13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工作措施》,实施应对疫情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四方面二十条工作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全力支持我市各类市场主体稳妥有序复工复产、齐心协力共渡难关。

    “二十条措施”从强支持、保供应,严监管、稳秩序,优服务、解难题,抓党建、促担当等方面,聚焦重点,精准施策,惠企助企。

    一是强力支持生产经营,支持药械、食品生产经营和电商经营等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推出专利申请、标准服务、合理维持认证证书等惠企助企举措,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保障市场供应。

    二是全面从严强化监管,加强药械、食品、质量、计量、广告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制假售假、侵权假冒、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等影响防疫工作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三是创新优化服务方式,对特种设备事项、食堂检查指导、创新信用监管、服务贷款融资和质量提升等方面提出具体帮扶措施,着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促进企业平稳有序发展,做到防疫情、促发展“两手抓”“两手硬”

    四是坚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做到“四个到位”“四个带头”,在疫情防控一线践行初心使命,在促进发展战场展现担当作为。

    下一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落实落细“二十条措施”,对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供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精准帮扶,助力企业渡过难关,为我市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后有序生产、保障质量、健康发展做好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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