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边万莉 每经编辑 廖丹
票据是中小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也是金融机构资金交易和资产负债管理的工具。然而,受多种因素影响,中小企业票据融资的可得性和效率还有待提升。
近日,为规范标准化票据融资机制,更好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央行起草了《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包括总则、主要参与机构、基础资产、标准化票据创设、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监督管理和附则,共八章三十二条。
央行表示,从金融机构资产交易的角度来看,票据个性化特征比较明显,价格形成机制较为复杂,标准化程度不够高。为拓宽中小企业票据融资渠道,更好契合金融机构资金交易特点和支持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人民银行引导市场机构积极探索,于2019年8月创新开展标准化票据融资机制试点,受到市场广泛关注和认可。市场机构呼吁尽快出台标准化票据的规范性制度。
为此,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人民银行组织试点参与机构起草了《办法》,明确标准化票据的定义、参与机构、基础资产、创设、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监督管理等,规范标准化票据业务发展。标准化票据以票据作为基础资产,联通票据市场和债券市场,有利于发挥债券市场的专业投资和定价能力,增强票据融资功能和交易规范性。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所称标准化票据,是指存托机构归集商业汇票组建基础资产池,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而创设的受益证券。标准化票据属于货币市场工具,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标准化票据实施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此外,标准化票据的基础资产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承兑人、贴现行、保证人等信用主体的核心信用要素相似、期限相近;(二)依法合规取得,权属明确、权利完整,无附带质押等权利负担;(三)可依法转让,无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或被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等限制票据权利的情形;(四)承兑人、贴现行、保证人等信用主体和原始持票人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五)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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