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郑直
随着防疫工作持续开展,口罩也成了抢手物资。此前,全国多地严厉查处了一批制造假冒伪劣口罩产品、囤积高价贩卖等行为的商贩。
不过,最近一起疾控部门工作人员倒卖医用外科口罩的事件,引发舆论强烈关注。根据广州市纪委监委网站的通告,当事工作人员已被查处。
2月12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显示,2月3日,网上反映疑似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称“市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平台倒卖医用外科口罩谋利问题,引起网民关注。
广州市纪委监委迅速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查,1月28日至2月6日,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陈建东(非党员,事业编制干部)与社会人员黄某某共同倒卖口罩谋利,由黄某某负责提供口罩货源并发货,陈建东负责进行推销售卖。陈建东作为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违规售卖口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近日,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陈建东作出降低技术岗位等级处分,并收缴其违规所得。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明双/摄 (图文无关)
广州市纪委监委强调,现在疫情防控正处于胶着对垒状态,容不得丝毫懈怠马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纪法监督,对涉及疫情防控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从严查处。
广州市疾控中心表示,陈建东个人倒卖的由社会人员黄某某提供的口罩虽非中心的物资,但行为性质恶劣,严重损害了中心形象,应当坚决从严查处,以儆效尤。
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文章认为,面对“一罩难求”的局面,飙升的价格亟须用法律降温。
文章指出,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断蔓延之势,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强调“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
湖北、内蒙古、安徽、福建、山东、湖南、重庆等多地检察机关根据各地情况,出台相应规定举措,对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依法严惩不贷。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明双/摄 (图文无关)
“哄抬口罩等防疫物资价格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安徽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高海燕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如果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借机哄抬口罩、手套等救灾应急物资价格以牟取暴利,不仅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事法律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经营者故意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多项行政处罚措施。”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检察官王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价格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有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10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有上述行为并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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