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视点微博消息,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10日联合举行依法防控疫情新闻发布会,会上表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刑法规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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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继续把湖北特别是武汉市等重点地区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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