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边万莉 每经编辑 易启江
2月9日,据央行官网消息,央行副行长刘国强在全国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了讲话。
疫情发生以来,人民银行积极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其中,1月31日下发《关于发放专项再贷款 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0〕28号),专门安排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刘国强表示,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在审核贷款的同时,指导企业及时向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请纳入名单。金融机构拿到企业名单之后,原则上1天,最长2天,要将贷款发放到位。
“专项再贷款政策是经国务院批准,五部委讲政治、讲大局作出的一项特殊的政策安排,必须保证资金支持高效、精准”,刘国强表示,人民银行在六个方面加强管理,提高专项再贷款资金的发放效率和精准性。具体来看:
一是明确专项再贷款发放对象包括9家主要全国性银行和10个重点省市地方法人银行;
二是专项再贷款资金投向实行重点企业名单制管理,确保资金精准投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
三是严格专项再贷款资金用途,确保资金用于重点企业救灾、救急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是专项再贷款实行优惠利率,银行运用专项再贷款发放的贷款利率也要实行优惠利率;
五是专项再贷款发放采取“先贷后借”的报销制,保证资金投向更为精准。银行先向重点企业发放符合要求的贷款,再向人民银行请领再贷款资金;
六是要求人民银行分支行加强监督管理。督促金融机构要从严审批、从快发放贷款,建立贷款日报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重点企业也包括两类,一是全国性重点企业,由发改委、工信部确定全国性重点企业名单,人民银行将名单转发至全国性银行;二是地方重点企业,由重点省市的省级政府确定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报发改委、工信部备案,由人民银行转发至相关分支行执行。
需要强调是,重点企业名单的范围不能太宽,要把资金投向直接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
刘国强强调,“专项再贷款资金必须运用于重点企业防控疫情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重点企业的一般性资金需求,资金封闭使用。 ”利率方面,此次财政部等五部门发文已明确财政按实际贷款利率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低于1.6%。
值得一提的是,刘国强还表示,用好专项再贷款,还需要有关部门、各地政府和金融机构密切配合。为此,他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积极主动与当地省级政府财政、发改、工信等部门、地方法人银行、全国性银行省级分支行沟通对接,充分共享信息,精准、快速发放专项再贷款,确保资金第一时间用于重点企业防控疫情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建议10个重点省市政府尽快将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报发改委和工信部备案。发改委和工信部将备案信息与人民银行实时共享,人民银行将备案信息及时反馈给10个重点省市的省级人民银行分支行。名单早确定,银行早发放贷款,企业早受益,有利于疫情防控。
三是金融机构要快速审核,快速发放贷款。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在审核贷款的同时,指导企业及时向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请纳入名单。金融机构拿到企业名单之后,原则上1天,最长2天,要将贷款发放到位。
四是各方面要防范利益博弈和道德风险。由于贷款既享受再贷款支持的优惠利率,又有财政贴息,存在很大套利机会。各方面要把好关,管好用好专项再贷款这一救急、救命的钱。国务院已明确审计署后续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金融机构要做好贷后管理,配合审计部门做好专项再贷款的专项跟踪审计,防止资金“跑冒滴漏”,切实把好事办好。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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