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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中的拐点尚未到来,目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上升期,各地为此采取的一系列应对措施也仍将面临巨大考验。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5日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特别强调,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此次疫情防控,无疑是对各地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而这又具体体现在各地依法防控的相关行动上。在此过程中,不能因疫情严重,就让法治站到一边,相反,越是关键时期,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尊重法治,不是疫情防控的障碍,而是打赢这场阻击战的根本保障。这就要求,抗疫关键时期,各地都应坚守法治底线,谨慎动用行政权力。
坚持依法防控,首先要依法保障民众基本权利,避免过度使用强制手段。比如,一些地方采取的封路、封小区、封村庄等举措,出发点当然是为了防止疫情扩散,但在相关决策出台前,应根据本地疫情实际情况,考量其防控措施是否适度、必要。
具体来说,一是决策程序应严格依法。什么样的部门按照什么样的程序,可以采取什么样的应急措施,应该严格依法决策。如果未经批准擅自采取堵路、断路等妨害交通的措施,就有违法之嫌。二是采取防控措施要有其合理性、必要性,同时努力将对民众生活的影响降到最小。三是执行也要严格依法,做到执行有度、合情合理。
随着时间的推移,疫情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尤其是中小企业承压巨大。而中小企业的生存不仅牵涉我们的抗疫工作保障,其发展更与疫情过后的社会经济能否尽快恢复正常直接相关。为此,苏州、北京等一些地方已积极行动起来,出台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商务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积极支持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商贸企业,尽快恢复营业,初衷也在于此。
这也提醒一些地方,在依法推进疫情防控的同时,要多考虑企业的难处,多尊重市场的现状,少一些命令,多一些商量,避免摊派不合理的防疫任务,杜绝不顾企业死活以罚代管,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利益,坚守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避免以疫情防控之名过度干预市场。
当前,内地所有省市均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级政府依法具有了划定控制区域,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等应急处置权。授予地方这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权,对于防控疫情无疑非常重要,但这绝不意味着,一些地方就可以滥用权力,搞地方本位主义。
比如,备受关注的云南大理应急征用一批重庆采购的口罩事件中,无疑就是大理“无理”滥用应急处置权,也因此被云南省通报批评,并责令返还。滥用应急处置征用权截留防疫物资这般作为,显然与合力防控疫情的要求甚远,也与全国一盘棋的抗疫大局背道而驰。而其传递给社会的信息尤其负面,徒增恐慌情绪之外,更有损法治形象。
因此,越是抗疫非常时期,越是不能偏离法治轨道。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既要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更要依法严格约束权力,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建设,保护民众权利和企业利益,不搞地方本位主义,把法治精神和要求贯穿到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确保合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