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李净翰
截至2月5日18:2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24428例,死亡493例。
2月1日,《新英格兰医学杂志》透露,美国本土第一例新冠病毒肺炎患者治愈过程中使用到了一种叫做瑞德西韦(Remdesivir)的药物。瑞德西韦是由美国吉利德科学公司研制,2月3日开始在中日友好医院进行临床试验。
上述消息无疑为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带来曙光,吉利德公司的股价也在近两个交易日(2月3日、2月4日)大涨6.65%,市值增长53亿美元。
目前,A股多家上市公司与吉利德有合作关系,2月5日,九洲药业(603456.SH)、博腾股份(300363.SZ)等股票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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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4日,美国公司在研药物“瑞德西韦”被中科院武汉病毒所“抢注”专利的消息引发质疑:瑞德西韦药物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进入到临床,而是被机构选择首先发论文、申请专利呢?
5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表示,药物从基础研究到进入临床,有它既定的路径,所有的过程都要完全符合国家关于药物审批的过程。对于申请专利的问题,卫健委正在关注相关情况。
据环球时报5日消息,武汉大学医学部病毒研究所教授杨占秋表示,中科院武汉病毒所申报的是“用途”,而不是药物结构,意思是“发现了该药的一种新的用途”,所以申报专利是没有问题的。
另据媒体报道,5日上午,吉利德方面回应武汉病毒所“抢注”瑞得西韦专利时称,“不知道。(我们)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抗击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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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中科院武汉病毒所官网发表文章《我国学者在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筛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武汉病毒所官网截图
文中提到,该所与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国家应急防控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联合研究,发现Remdesivir(瑞德西韦)和磷酸氯喹两种药物在细胞水平上能有效抑制2019-nCoV的感染,其在人体上的作用还有待临床验证。
上述合作双方单位联合声明:对在我国尚未上市,且具有知识产权壁垒的药物瑞得西韦,我们依据国际惯例,从保护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在1月21日申报了中国发明专利(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用途)。
瑞得西韦由吉利德研发,作为编码GS-441524的单磷酰胺酸盐前药,其靶向病毒RNA依赖性RNA聚合酶。它原本打算作为埃博拉病毒的静脉注射治疗,但也显示出抗冠状病毒和尼帕病毒感染的潜力。
瑞得西韦尚未在全球任何地方获得批准,并且尚未证明对于任何用途都是安全或有效的。不过1月31日发表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的一篇论文表明,有可能使用该候选药物来遏制致命的2019-nCoV病毒。
1月26日,美国一名35岁2019-nCoV患者在入院一周后使用了瑞得西韦。第二天,他的发烧从39.4摄氏度降低到37.3摄氏度,氧饱和度值提高到94%至96%。
患者接受治疗后五天,除咳嗽外,所有症状均得到缓解。
该患者的症状全记录,启用瑞德西韦治疗的日期也做了注明(制图:药明康德)
2月5日,吉利德公司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采访时表示:“瑞德西韦(Remdesivir)是在研药物,尚未在全球任何国家获得批准。为了应对近年来在西非爆发的埃博拉疫情,吉利德扩大了瑞德西韦的生产,建立了产品库存应对未来的疾病大流行,同时也增加了制造瑞德西韦的原材料库存。我们正在利用这部分库存满足“同情用药”的需求,以及目前计划在中国进行的两项临床试验的需求。”
吉利德公司还表示:“吉利德正在与中国政府和医疗机构积极展开合作,支持对2019-nCoV感染者开展临床试验。我们也与政府机构保持着定期沟通,更新我们在扩大生产规模的方面的最新进展。”
2月5日,国内药物研发的相关知情人士、专利专家和海外华人学者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详解研究机构为何申请瑞德西韦中国专利一事。
《中国科学报》:申报专利的“瑞德西韦”是吉利德公司研发的瑞德西韦吗?
相关知情人士:对!
《中国科学报》:申报这个专利,当时是怎么考虑的?
相关知情人士:
这是做科研的基本要求。我们是做药物研究的,做出新成果就会去申请专利。
我们研究出瑞德西韦的新用途,有证据证明它在体外细胞实验中有效,这肯定是别人没有做过的,所以我们可以申请拥有知识产权。这个专利的权利范围是瑞德西韦在抗新型冠状病毒上的用途。
专利申请本来就是“跑马圈地”,是在保护自己的利益。目前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不管试验结果是否证明瑞德西韦有效,我们都要申请这个专利。
这种做法也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如果我们不抢先注册药品用途,以后这个药物的供应、价格上都保证不了。国外公司想给你药就给你药,不想给你药就不给你药,想要多少钱就要多少钱,这样中国必将受制于人。
中国如果有了瑞德西韦药物用途专利,其他的专利我们可以和国外公司进行交叉许可,这也是一种谈判手法。
《中国科学报》:现在专利申请的进展如何?
相关知情人士:
我们1月21日申报了这个专利,目前还没有批下来。专利审批有个过程,一般来说,批下来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不管最后能不能批下来,我们要先占有专利申报的优先权。因为在申报之前不能有数据公开,所以论文的发表是在专利申请之后的。
《中国科学报》:专利批准下来的可能性大吗?
相关知情人士:
希望肯定是有的,专利审批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我们只能保证我们申请了。
《中国科学报》:中国的发明专利,美国会认吗?吉利德公司对这种做法反对了吗?
相关知情人士:
首先,专利都有地域性和时间性,中国的发明专利能保证在中国的权利。第二,将来我们一定是要去美国走发明专利的,去申请PCT(专利合作协定)。
这种知识产权是我们创造发明的,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吉利德反对什么呢?
《环球时报》记者5日采访了一家药企高管,该企业长期受制于国外药企的专利保护,并曾因专利许可与国外企业对簿公堂。该高管认为,武汉病毒研究所的作法并不违规,他同时表示,中国广大患者曾饱受天价药之苦,因此武汉病毒研究所的做法没什么可批评的。
该高管认为,武汉病毒研究所的作法并不违规,美国吉利德在没有发现瑞得西韦可以用于治疗新冠病毒时,国内机构可以申请其在国内新的适应症专利。他指出,法律上还有一种做法叫“强制许可”,即使是国外公司拥有专利,特殊时期国家会强制其开放专利,何况去申请一种适应症专利。“有人说,人家辛辛苦苦研制出来的药物,你却把人家的专利给注册了。但,假设中国不发生疫情的话,吉利德公司也不知道药物可以用于新冠的治疗,既然中国有机构发现了,按法律就可以申请。”他表示,理解网友们的意见,但是在疫情比较严峻的情况下,武汉病毒研究所的做法最终是有利于老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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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高管表示,因为原研药的专利问题,中国广大患者曾饱受天价药之苦。而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格列卫。格列卫被用于血液病治疗,专利掌握在瑞士制药企业诺华手中。但是格列卫也适用于胃肠间质瘤的治疗,效果明显。而瑞士诺华却没有在中国国内开放这一适应症的专利,导致国内广大的胃肠间质瘤患者只能服用天价药。“一直到瑞士诺华治疗胃肠间质瘤的专利到期了,国内企业才被允许仿制,这非常的麻烦。原来服用瑞士诺华的药,一个患者一年的费用将近30多万,而后来国内药企进行仿制后并被允许用于该病的治疗后,患者一年只需要两万多。”
该高管还表示:“考虑到这些过去的情况,网友此时不要去批评武汉病毒研究所了,毕竟他们是有利于中国的。当然你非要说武汉病毒研究所‘不劳而获’,这是另一个角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环球时报、中国科学报、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财经、每经APP(记者:谢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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