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卢祥勇
当前,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的严峻形势,全国人民上下一心,众志成城,打响了坚决抗击疫情的“战疫”。在与疫情“赛跑”过程中,大家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贡献力量,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但就在这关键时刻,却也出现了极个别不和谐的声音和画面,给防控工作带来了风险。
隐瞒行程、隐瞒症状!青海一确诊男子被立案侦查
据青海公安通报,截至1月31日24时,西宁市已确诊9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病例。其中,已向社会公布的确诊病例苟某的病例详情受到了大家的关注。当日,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西宁市湟中县李家山镇汉水沟村村民苟某,长期在武汉务工,近日返宁后,拒不执行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重点地区人员需向社区(村)登记备案,并主动居家隔离”的要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归宁日期信息,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
特别恶劣的是,苟某有意隐瞒其子与其一同从武汉返宁的事实,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动,并密切接触人群。
目前,苟某和其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苟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青海省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现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图片来源:摄图网
隔离期间擅自外出,浙江诸暨1人被强制隔离
近日,浙江诸暨出现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间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要求,擅自外出,对他人人身健康安全带来潜在威胁,造成极其负面的影响。
1月30日,暨阳街道凤凰社区凤山小区有1人被实施强制隔离。
诸暨凤凰社区凤山小区居民朱某某,于2020年1月21日从湖北省荆州市回到诸暨,得知他湖北返诸消息,暨阳街道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其不要外出,不要串门,实行14天的居家隔离,隔离期需要到2020年2月4号结束。
期间,社区工作人员劝导朱某某在家自行隔离,佩戴口罩,配合随访。但是朱某某极度不配合,在小区溜达,多次到社区无理取闹并且在2020年1月28日下午不听劝导,外出跑步,2020年1月29日上午到社区骂人,中午打电话要求出门买肉(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帮他买好,但是朱某某表示没有现金,需要去银行取)。派出所执法人员已经两次上门劝导,都没有看到其改变。
为保障其他居民的健康安全,诸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于强制将其转入政府定点集中隔离区隔离,等14天隔离期满后,确认其不曾携带新型冠状病毒、身体健康后才能解除隔离。
居家隔离期擅自外出 温州乐清三人被行政拘留
1月29日,乐清日报全媒体报道,三名不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市民,受到依法处罚。
虹桥瑶岙村村民朱某,1月17日从湖北荆州回乐,当即被镇里要求居家隔离。但朱某在观察期间离开家里到村里活动,29日上午,镇、村干部上门对其进行严肃警示,却遭朱某辱骂,朱某因此被市公安局批准行政拘留5日。
同样情形的还有柳市镇彭桥村村民胡某,1月18日从武汉返乐到柳市家中,被警示居家观察,但胡某多次不服从管理,到公共区域活动,被市公安局批准行政拘留5日。
另有雁荡镇樟树下村村民金某,1月28日夜里在隔离观察期间,擅自脱管回家,后被再三督促劝导返回。金某因此被市公安局批准行政拘留10日。
鉴于情况特殊,该三名对象于29日受到行政处罚后,仍将继续居家或隔离观察,等观察结束后再执行拘留。
公安机关提醒,配合乡镇、街道和卫生防疫部门的防疫管控工作,居家、隔离观察对象足不出户、接受管理,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的义务所在。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对要求,主动服从和配合管理,任何擅自脱离管理行为都将被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青海公安、诸暨发布、乐清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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