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河北省发布《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供暖、通信、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上一篇
泰国旅游和体育部部长辟谣:没有取消中国游客落地签证政策
下一篇
全国新增198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全国累计报告9692例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特写 | 年销2000万双袜子 一位义乌老板娘的外贸“AI转身”
科技服务新职业|“我当上了机器人维修工”:Z世代极客,在方寸调校间见证AI产业新生
美股三大股指集体跳水转跌,美光科技跌近3%,软件股埃森哲大涨超22%,金银下挫、原油拉升|美股开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