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消息,苏州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其中指出,各地各单位最大程度动员离苏人员不得提前返回苏州,本地人员做到减少流动。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月8日24时;学校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月17日24时。涉及市民生活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贸市场等)及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除外。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上一篇
日本确诊病例增至4例
下一篇
北京新增9例新型肺炎病例 累计确诊病例63例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每经热评 | 百万研学项目买不来能力进阶,企业家群体需对“圈层经济”祛魅
600487,上半年净利润31.2亿元,大增93%!章建平成第五大股东
营收47亿元、净利大涨176%:巨人网络的“ 超自然” 业绩,主要靠一款手游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