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可愚 李 彪 每经编辑 陈 旭
“新型冠状病毒很可能来自野味,可能性比较大的比如说像竹鼠、獾这类的野生动物。”在1月20日晚央视的一档专题节目中,接受连线采访的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钟南山首次披露了这样一个重要事实——在湖北武汉首次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和那些被食用的野生动物,也就是俗称的“野味”关系密切。
钟南山在节目中表示,此次疫情主要集中在武汉的两个区,而这两个区都有比较大的海鲜市场,这里的交易品种不光是海鲜,还包括野味。经过初步的流行病学分析,病毒通过野生动物传染给人有较大的可能性。
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官方微博1月22日消息,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
作为此次疫情的首发地,武汉的野味销售情况如何?在流行病疫情中,野味又扮演着怎样的角色?《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并发现当地一些原来曾经营野味的餐馆,目前或已“下架”野生动物类菜品,或不再经营。
武汉曾有多家餐厅销售野味
1月2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官方微博消息称,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林草、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和职责分工,突出饲养、繁育、运输、出售、购买等环节,加强检验检疫力度。对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入市场。突出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场所以及网站,开展联合检查,加强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谈及“野味”,许多人常常将其视为是广东等南方省份特有的爱好。而在中部重镇武汉,这里的野味销售又是怎样的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查询某点评网站后发现,目前在该网站武汉站,如果输入“野味”“竹鼠”“獾”等关键词,搜索不到任何店家的信息。
这是否意味着武汉就没有销售野味的餐厅?记者通过调查发现,答案是否定的。
事实上,武汉长期以来存在着不少售卖野味的餐厅。举例来说,近日有网友爆料,在武汉华南海鲜市场中,有一家名为“大众畜牧”的餐厅,这里公开售卖42种野味,包括竹鼠、狗狸獾、果子狸等。该店还宣称,上述野味均是活杀现宰、速冻冰鲜,还可送货上门、代办长途托运。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出现的华南海鲜市场,正是武汉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检出地。
记者在查询某点评网站后发现,网友爆料提及的“大众畜牧”餐厅的确存在,地址就在武汉华南海鲜市场范围内。
平台信息显示,该餐厅早在2017年2月就已经被收录。不过,目前在该网站上,“大众畜牧”餐厅已显示为暂停营业状态。据媒体报道,有华南海鲜市场商铺老板承认,据他了解,“大众畜牧”这家店确实曾售卖野味。
王先生在武汉华南海鲜市场经营自己的海鲜生意,他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里在武汉算是比较大的海鲜市场,之前每天都有大量的餐饮商户会前来采购,普通居民也经常在这里购买自己喜爱的食材。
王先生称,这次武汉出现了肺炎疫情之后,与其有过接触的人都被带去医院,打过针,然后被隔离起来了。目前了解到的信息是,被隔离的这些人状况都比较好。
当记者问到这个市场是否出售野生动物时,王先生有些谨慎地表示,里面是否有商贩卖野味,“自己没太留意”。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多名住在该市场附近的居民,受访者均表示,以前经常去这个市场购物,但疫情出来之后,再也不敢去了,市场也暂时关闭了。
此外,在新闻报道和点评网站的信息中,记者也搜索到武汉存在野味餐厅的蛛丝马迹。2012年武汉当地媒体的一则报道显示,武汉黄陂区木兰山附近有所谓的“野味一条街”,街上饭店的菜单上,野猪、狗獾、野鸡、獐子、麂子等赫然在目。
记者在点评网站上还查询到,武汉黄陂区内的确有一些打着“野味”或“山味”旗号的餐厅。有网友透露,这类饭店近年来都将过去名字里常带的“野味”改成了“山味”,但改名的动作并没有改变这些饭店销售野味的事实。
食客拍摄的菜单显示,这类饭店通常都有麻雀、野猪肉、獾等野味供应。一位消费者的评论也称,饭店“主打的就是野味”,有斑鸠、麻雀等菜品。
不过记者发现,前述武汉黄陂区的野味饭店已不再经营。有网友在点评网站留言表示:到上述特色山味店后,发现该店“已经拆了”。
此外,在武汉的一些饭店中,竹鼠等野味的销售也比较普遍。在武汉某本地论坛中,有网民就晒出了一家名为“XX鸽子店”的餐厅在室外晾晒大量竹鼠干的照片。
记者联系上了在武汉周边经营小规模餐馆的老板余伟(化名),虽然表面上主要经营家常菜,但他同时也“兼职”做野味生意。
余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来店里点野味吃的客人比较多,基本每个月都能碰到十几次,周边也有专门吃野味的饭店,去那里吃野味的客人更多。
余伟透露,之前吃的野味一般有野生的刺猬、斑鸠、獾、野兔、甲鱼、野鸭、黄鳝等,甚至连鳄鱼都有,饭店采购野味的主要渠道就是市场。
在本次疫情发生以后,湖北林业部门加强野生动物执法检查。1月21日,湖北省林业局研究部署采取更严格的举措,加强农(集)贸市场及各类经营场所监管力度,把好相关市场关闭、野生动物管控和公园游乐场等公共场所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在1月20日开展的相关检查中,湖北暂未发现野生动物交易。
而在广东省,省政府新闻办1月21日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严管严控野生动物市场,加强对农(集)贸市场管理,坚决取缔违法售卖野生动物行为。
经营野生动物须严格检疫
那么,餐厅售卖野味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违规?记者注意到,按照我国现行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规定,大熊猫、金丝猴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猎捕、杀害;麻雀等1700多种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三有保护动物”)也受到保护,不得猎杀。
按照2001年发布的《国家林业局 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违反狩猎法规,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50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也就是说,如果野味餐馆售卖上述动物,显然构成违规。
除上述不得猎杀的野生动物外,原国家林业局还曾公布过54种允许经营和利用的野生动物名单,包括梅花鹿、中华鳖、鹌鹑等。不过,要售卖这类动物也有严格的限制。
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经营利用此类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相关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审批文件。
此外,现行法律法规还强调对合法利用野生动物一定要做好检疫工作。2010年施行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合法捕获野生动物的,应当在捕获后3天内向捕获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而在湖北武汉,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实施办法》也规定,出售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附有检疫证明。
这也意味着,如果商家没有获得许可和检疫证明,即使是54种允许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也不得随便售卖。
去年有食用野兔感染腺鼠疫案例
销售和食用野味不仅有违法违规的风险,也可能给人类带来不可预知的伤害。
在2003年的SARS疫情中,最早的多个感染案例均与当地野生动物市场密切相关。随后的研究发现,一种野味——果子狸是那次SARS病毒的重要宿主,果子狸体内的SARS病毒与人类SARS病毒存在99%的基因同源性。
2017年年底,中科院武汉病毒所石正丽团队发表研究结果称,已证明SARS病毒是经过几个蝙蝠SARS样冠状病毒重组而来。
他们推测,蝙蝠SARS样冠状病毒在偶然的情况下感染了云南养殖场的果子狸,而果子狸随后又被贩卖到了广东。病毒进一步在市场上的果子狸中传播,不断变异,最终产生一个传播性极强的SARS病毒,感染了人类。
就在几个月前,国内也发生了因食用野味导致染上严重传染病的案例——2019年11月17日,内蒙古卫健委宣布,11月16日,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巴音塔拉苏木采石场1人在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医院就诊期间,反复发烧,经专家会诊,被诊断为腺鼠疫确诊病例。
据当地媒体报道,腺鼠疫确诊病例为锡盟一家企业的职工刘某某,他在动手剥食野兔之后,感觉身体不适,到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医院就诊。经专家会诊,被诊断为腺鼠疫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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