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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国29个联网省份(海南和西藏无收费公路)的487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运行一个多星期以来,有些小客车车主反映,高速公路收费比以前增加了。
取消省界收费站后,高速公路收费真的增加了吗?
“首先,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并不是取消收费,而是通过技术手段改变收费方式,目的是实现车辆不停车快捷交费。”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爱民介绍,由于计费方式更加精准,在实际运行中,车辆收费水平会产生一些变化。
撤站以前,我国高速公路收费规则是按最短路径收费。李爱民介绍,我国高速公路以省份为单位实施联网收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前,主要采用封闭式收费制式,客车按车型、货车按重量,根据路径和里程收费,分路段拆账。也就是说,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在入口领取记录有其车辆和站点信息的通行卡或将入口信息写入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在出口交回通行卡或读写ETC信息后,按其行驶里程及车型(或计重)支付通行费。
据了解,除浙江、广东、四川等省份高速公路实现精准收费和拆账以外,大多数省份高速公路收费采用最短路径收费。
比如,车主想从河南安阳到南阳,有多条高速公路可以到达。这些高速公路里程有长有短,在收费时则按照其中路径最短一条的里程,乘以费率标准收费。这种收费制式的问题在于,随着路网规模变大,难以体现“用路者走多少路付多少费”的公平原则。
“撤站以后则实行精准收费。”李爱民介绍,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在高速公路沿线,每逢有交通量发生变化的路段(有出口或有入口),均新建了门架,每个门架负责收取其所在路段的费用,实现了分段精确收费。因此,走了两点之间较长路段的车辆,其通行费较之前按照最短路径计费的费额会有增加。
另外,收费额取整规则也由原来的取整到“0元、5元”调整为ETC车辆取整到“分”、人工收费车辆取整到“元”,相应费额也会有升有降。
比如,原来从甲地到乙地,按照收费费率乘以里程,得出收费金额是8元,实际收费就取整到10元,如果得出金额是12元,也会取整到10元。撤站后,费用是多少就收多少。
“还有的客车收费标准显著降低。”李爱民说,根据2019年新修订《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核定载人数为8人和9人的小型客车由原二类客车降为一类客车。从2020年1月1日起,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按照一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平均降低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这些车辆的通行费负担显著下降。此外,还有一些省份对客车实施降档收费。
关于货车收费问题,按照国务院有关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的总体要求,交通运输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开展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测算工作,要求“在相同交通流量的条件下,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为货车计费方式调整工作和收费标准制定提供了根本遵循。
交通运输部组织力量对各地的费率调整方案深入研究分析,并实现货车收费标准比满载至少下降10%。从微观和操作层面保证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