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消息,2月1日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的决定》10日正式公布,非本市户籍家庭同时符合居住证持证和积分、住房、婚姻、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和财产等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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