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湖南省益阳市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接到群众举报称,购买商品房被开发商收取了2200元的燃气开户费。
而实际上,这笔收费早就在湖南省的相关规定中被明令禁止。为何开发商还继续收取这笔费用呢?
今年9月,位于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中路的楼盘湖景新城开始交房。曹女士购买了一套12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总价格60多万元。
业主 曹慧:买房的时候没有说,只说交3万元抵5万元,没有说燃气开户费。
曹女士的情况并不在少数,据了解,从2017年12月至2019年3月,湖景新城开发商前后向1301户购房户,收取燃气开户费用共计286.22万元。
湖景新城开发商为南县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期项目共6栋,已销售完毕,二期5栋,现已封顶。
湖南益阳南县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人员 胡丹:我们也不知道这个是不能收的,我们不知道后来有一个文件,说要列入开发成本,之前都是不列入开发成本,可以外收的,我们再代缴。
然而,早在2017年2月,即楼盘销售之前,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湖南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新建商品住房管道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计入开发建设成本,由商品房开发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与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结算,不再向用户单独收取。
法规明令禁止,企业却违规收费。接到群众举报后,湖南益阳市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县监察委员会立即立案,并交由南县纪委第五纪检监察组专门调查。
纪检监察组在调查中发现,在商品房销售时,开发商曾向相关部门报送过一份《南县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明码标价书》。
标价书显示,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80元,这个价格已包含了商品房销售具备的基础设施,如天然气管理预埋、电力一户一表、有线电视线预埋等;而开发商代收、代缴项目并不含燃气开户费。
通过仔细对比,纪检监察组发现,虽然开发商对相关部门承诺不收燃气费,但和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却规定商品房总价款不包括燃气管道的入户管网设施建设费,应由买受人承担。就这样,开发商违规收费一年多。
这期间,南县房地产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四部门,曾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但检查活动却未发现开发商存在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行为。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纪委第五纪检监察组主任 彭勃:他们堂而皇之地向购房户收取燃气开户费,主要基于两个原因,第一,对政策不了解,他们还是套用了以前那个合同模板,合同的附加条款里面是可以向用户收取燃气费的;第二,价格的监督管理部门没有正确地履职,没有及时地对房地产开发商的价格进行价格检查,监督没有到位。
湖南益阳:已退款1100户 相关负责人被处理
湖南益阳市南县相关部门开展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未查出问题,令人遗憾,直到今年9月,购房业主投诉,问题才露出水面。
截至12月23日,开放商已给1100位购房户退款,另外,价格监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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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查实后,湖南益阳南县纪委监委会责令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处理。9月23日,南县市场监管局向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发《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向购房户退还违规收取的燃气开户费。
业主 曹慧:我们后来拿房的时候,物业说燃气费不要了,退给我们了。
记者在该楼盘物业处看到已设立燃气退款处,购房户凭身份证和购房合同可退款。
湖景新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 童诚:一个信封装2200元,就是每一个业主来了,就给他一个信封。现在已经退了1100户。人在南县的,基本上退完了,在外面打工的还没有回来的业主没退,现在我们准备从银行提钱出来,迎接春节年后回来的民工退钱。
今年1月,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中,负责监督检查辉达开发商的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原价格检查股负责人,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南县纪委监委会给与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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