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四审:公共场所应按规定配备必要急救设备

每日经济新闻 2019-12-23 10:16

每经记者|周程程    每经编辑|陈星    

12月23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四审。

为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与残疾人康复,草案四审稿中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采取措施,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等服务。国家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及其保障体系,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开展儿童康复工作,实行康复与教育相结合。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还提出了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的建议,此次草案四审稿中增加规定: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此外,为进一步体现国家对创新的鼓励和支持,草案四审稿中增加规定,国家“鼓励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并且明确中医药事业“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乌兰察布四子王旗腺鼠疫患者治愈出院

下一篇

证券法修订草案“四审” 拟分步实施注册制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