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要尊重科研规律,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良好环境,把科学家从繁琐的科研评比中解放出来。”李克强总理在12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更大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当天会议通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草案)》,将近年来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法规。
李克强指出,近年来,我国科学技术在多个领域取得突破,但必须看到,自然科学领域进步相对仍然不大,这已成为制约技术进步的瓶颈。相关地区和部门设立的科学技术奖项过多,导致不少科学家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都花费在填表或评奖上了,造成了宝贵人力资源的浪费。
李克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精简各类科技评奖,注重质量、好中选优,减轻参评负担,真正为科学家松绑,营造有利于踏踏实实搞研究的科研生态。
他强调,要完善评审标准、突出导向。自然科学奖要注重前瞻性、理论性,加大对数学等基础研究的激励;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要与国家重大战略和发展需要紧密结合,注重创新性、效益性。
“中国作为拥有近14亿人口的大国,未来依靠什么屹立于世界?”李克强说,“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在基础研究领域对人类科学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当天会议决定,将过去主要由单位推荐改为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和机构等均可提名,打破部门垄断,并强化提名责任。强化诚信要求,加大违纪惩戒力度。在科技活动中违反伦理道德或有科研不端行为的个人和组织,不得被提名或授奖。提名专家、机构和评审委员、候选者等违反相关纪律要求的,取消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数据库。坚持评审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对提名、评审和异议处理实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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