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12月19日公告,收到上交所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公司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导致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公司未及时披露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上交所决定,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兼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覃耀杯,时任董事会秘书周宁星予以通报批评。
上一篇
港交所将于明年7月实施第三版《ESG报告指引》
下一篇
艾媒Q3报告:中国在线酒店预订行业呈现“手机订酒店,5成上美团App”格局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年内港股IPO募资近1400亿港元,中资券商保荐数量与市场份额领跑;2家券商资管公募基金管理规模超过2000亿元 | 券商基金早参
“瓷砖一哥”马可波罗上市后首份年报:营收净利润双降,但毛利率逆势增长,投资理财大赚超1.2亿元
A股四大指数集体低开,算力硬件、半导体板块跌幅居前 | 开盘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