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12月19日公告,收到上交所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公司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导致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公司未及时披露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上交所决定,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兼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覃耀杯,时任董事会秘书周宁星予以通报批评。
上一篇
港交所将于明年7月实施第三版《ESG报告指引》
下一篇
艾媒Q3报告:中国在线酒店预订行业呈现“手机订酒店,5成上美团App”格局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港股速报 | 恒指早盘低开 “杭州六小龙”之一群核科技登陆港股 涨超171%
【美股盘前】董事长离任,奈飞跌超10%;iPhone中国Q1出货量上涨20%;与亚马逊深化合作,甲骨文涨超2%;欧盟拟强制谷歌开放搜索数据
22家券商狂砸219亿元!国泰海通、华泰重金领衔,“ALL IN AI”写入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