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000651.SZ)15日晚间公告,格力集团于12月13日收到珠海市国资委下达的批复,珠海市人民政府和珠海市国资委已批复同意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的交易事项。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6名学生哈尔滨打车被收千元 当地: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
下一篇
容百科技:起诉深圳比克及郑州比克已获法院受理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股价仅3.91港元!宝业集团持股1%小股东“提案”要每股分红5.5港元,董事会疾呼“请投反对票”
招商证券董事长霍达辞任,将赴任招商金控,总裁朱江涛代任
新晋广东“第三城”,要自己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