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时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向人身险公司下发了《关于长期医疗保险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显示,保险公司开发销售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应当制定费率调整办法,明确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内部决策机制和工作流程。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应当以单个产品为单位进行费率调整。首次费率调整时间应当不早于产品销售之日起满3年,每次费率调整间隔不得短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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