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张虹蕾 每经编辑 宋思艰
由于未能如期兑付中期票据,东旭光电(000413,SZ)信用等级也被下调。
东旭光电11月20日晚间公告显示,对于两期中期票据,公司未能如期兑付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同时,由于公司大股东东旭集团控股股东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拟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让其持有的东旭集团51.46%的股份,该股权转让事项尚需上级有权单位审批,此事项可能会导致东旭光电控制权发生变更。综合以上因素,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决定将东旭光电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C,将“15东旭债”债项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CC,并将持续关注股权转让及偿债资金筹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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