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动向监管汇报风控问题三年后,瑞银(UBS)收到了香港证监会高达4亿港元的罚单。
11月11日,香港证监会发布新闻,因UBS AG(UBS)在长达十年的期间内向客户多收款项及犯有严重的相关系统性内部监控缺失,对其作出谴责并罚款4亿港元。UBS已承诺将多收的金额连同利息全数退回受影响的客户,并对客户进行赔偿,合计约2亿港元。多收款项的做法涉及约2.87万宗交易,大约5000个在香港管理的客户账户受影响。
瑞银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集团在全面的调查并确认此事后,已自行向(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汇报。此次汇报还包括了一项将全额偿还受影响的财富管理客户的计划,汇报的相关行为主要牵涉某部份债务证券和结构性票据交易,而涉事交易只占本行订单处理系统的很少部分。涉事之个别人士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亦违背本公司的行为及原则。
“我们在2016年发现事件后主动向监管上报的,主要是2005年至2015年发生的事情。不过因为有些系统的技术问题,监管认为在2015年和2017年也存在问题。此后我们的风控已加强。”UBS相关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
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UBS财富管理部的客户顾问及客户顾问助理于2008年至2015年间在进行债券及结构性票据买卖时向客户多收款项,他们的通常做法是,当执行买卖后,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增加所收取的利润幅度;同时,UBS在2008年至2017年间向客户收取高于其标准披露水平或比率的费用。
具体而言,UBS的客户顾问和助理会在客户要求买入或卖出产品后,根据客户买卖指令处理系统输入客户的买卖中的限价盘价格。若市场所做到的实际成交价优于限价盘的价格,客户顾问和助理便会于执行买卖后,在未与客户达成协议或向客户作出披露的情况下,增加利润幅度,借以为UBS保留该有利的价格差异。他们有时更会向客户误报成交价或利润幅度。在一些情况中,他们也会通过误报利润幅度的金额,来篡改发放予获客户授权进行买卖的金融中介机构的户口结单,借以隐瞒多收费用的情况。
香港证监会认为这些不当手法涉及一系列持续了一段长时间的严重系统性缺失,包括UBS没有充足的政策、程序及系统监控,缺乏职员培训及监督,以及第一及第二防线的功能失效。
香港证监会的调查进一步发现,UBS在进行第二市场债券及结构性票据买卖时,没有了解及适当地披露其是以何种身分代客户行事,UBS确认其过往在处理有关代客户行事的身分的做法混乱。
此外,UBS在被发现犯有失当行为后两年才向香港证监会汇报其多收利润幅度的做法,并非个别事件,而只是UBS没有及时或根本没有向香港证监会汇报有关失当行为的多宗逾时申报事件之一。UBS在发现多收利润幅度的做法后提升系统,于2017年10月推出了一个新的接收指令平台——“单一财富管理平台"(简称“1WMP”)。
然而,UBS不但没有设立一个能确保其遵守有关监管规定的系统,反而向香港证监会或香港金融管理局汇报了15宗关于1WMP出现缺失的事故,当中涵盖各种问题,包括进一步多收了利润幅度。这些问题令人质疑UBS是否有能力制定有效的补救措施及妥善的内部监控措施,以处理多收利润幅度的做法及避免过往的缺失再度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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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情况下,香港证监会认为UBS不够诚实、公平、勤勉尽责地维护客户的最佳利益,没有向客户充分披露相关的重要资料。因UBS多收利润幅度的做法大约持续了十年之久,且至少有七年没有被侦察,内部监控缺失属于严重的系统性缺失,且对超过20名曾犯下不当行为的职员采取了纪律行动,同意全数赔偿受影响的客户。
香港证监会认为UBS没有披露利益冲突并在欠缺透明度的交易中向客户多收款项,不但没有遵守以维护客户最佳利益的态度行事的基本和总体责任,亦滥用了不虞有诈的客户对它的信任。对UBS做出4亿港元的罚单。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香港证监会期望所有中介人在管理客户的买卖时秉持严格的诚信标准。UBS多年来有系统地向非常大量的客户多收款项,其操守远逊于这些要求。虽然每次多收的款项只占每宗买卖的一小部分,但UBS的失当行为涉及欺诈及广泛地滥用客户对其的信任,以致它得以在有关过程中赚取其不应得到的庞大额外收入。"
UBS亦已承诺将多收的金额连同利息全数退回受影响的客户,以对他们作出赔偿。退回的款项总额大约是2亿港元,并涉及于2008年至2017年期间以在买卖后增加利润幅度及收取高于标准披露水平或比率的费用而多收的款项。多收款项的做法涉及约2.87万宗交易,大约5000个在香港管理的客户账户受影响。
瑞银对记者回复,在全面的调查并确认此事后,已自行向(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汇报。此次汇报还包括了一项将全额偿还受影响的财富管理客户的计划,汇报的相关行为主要牵涉某部份债务证券和结构性票据交易,而涉事交易只占本行订单处理系统的很少部分。涉事之个别人士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亦违背本公司的行为及原则。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份,瑞银的投行业务板块受到香港证监会处罚,原因是UBS在担任三宗上市申请的其中一名联席保荐人时没有履行其应尽的责任,保荐人缺失,被罚款3.75亿港元,且被暂时吊销牌照一年。
瑞银2018年年报显示,集团营收302亿美元,同比增2%。其中,全球财富管理营业总收入为169.41亿美元,同比增长4%。此外,2018年集团经营总费用为133.13亿美元,同比增长5%,一般和管理费用增加4.61亿美元,至17.24亿美元,主要是由于诉讼费用和与监管有关的费用增加。公司中心及其他业务部门服务净支出增加1.26亿美元至38.52亿美元,主要反映集团技术及集团风险控制支出增加。
据UBS此前公布的2019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报告期内,集团的运营收入为70.88亿美元,同比下降6%;净利润10.49亿美元,同比下降16%。
其中,全球财富管理业务税前营业收入为8.94亿美元,净利息收入为10.9亿美元,个人和商业银行业务税前营业收入为3.54亿美元,资产管理部门业务税前营业收入为1.24亿美元,投资银行业务税前营业收入为1.72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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