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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重压下,方正科技回应供应商、客户曾共用银行账号:仅2016年涉及700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19-10-24 20:09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半年报问询函中,上交所再次提起此前方正科技供应商与客户共用一个银行账号的事件,并要求上市公司进一步说明相关问题。方正科技回复称,2016年相关业务涉及的收入金额为7086.60万元,除此之外,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

    每经记者 张虹蕾    每经编辑 梁枭    

    今年8月27日,方正科技(600601,SH)发布2019年半年报。由于部分内容有误,上市公司于10月23日晚发布了更正后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

    从业务层面来看,2019年上半年,公司面临宽带服务和系统集成两大板块的业务亏损。业绩不容乐观的同时,方正科技还收到了上交所的半年报问询函,公司也于10月23日晚作出回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半年报问询函中,上交所再次提起此前方正科技供应商与客户共用一个银行账号的事件,并要求上市公司进一步说明相关问题。此次,就该银行账号的相关问题,方正科技也作出回复予以解释。

    供应商、客户共用银行账号引质疑

    目前,方正科技主营业务共计三方面,分别为宽带服务(方正宽带)、系统集成(方正国际)和PC及PCB业务(珠海多层、珠海高密、重庆高密等)。不过,公司业绩并不乐观。2019年上半年,方正科技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亿元,上年同期为-1.45亿元。

    拖累方正科技业绩的主要是宽带服务业务和系统集成业务。今年上半年,公司旗下PC及PCB业务盈利7129万元,而宽带服务业务及系统集成业务分别亏损1.69亿元、1.66亿元。

    方正科技2019年半年报显示,方正宽带自营宽带业务服务在网用户总数为107.7万户,比上年末减少26.3万户。受“提速降费”影响以及基础电信运营商(尤其是中国移动)的降价冲击,方正宽带整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05亿元,同比减少50.14%,亏损1.69亿元,净利润同比减少2984.49%。

    亏损的两大板块是方正科技此前转型时收购的资产。2014年,方正科技分别收购方正宽带和方正国际100%股权,业绩承诺期为2014年至2016年,但这两家公司均未完成业绩承诺,且自2017年利润承诺期后均持续亏损。

    事实上,方正宽带不仅成为方正科技的业绩拖累,也引起媒体的质疑和交易所的关注。

    自去年年底以来,《证券日报》、新浪财经等多家媒体均报道,其从知情人士方面获取的材料显示,方正宽带与其供应商和客户2016年部分月份的交易资金流凭证显示,有“两家供应商的收款账号和部分客户的付款账号一模一样”的情况。基于这一材料,相关媒体质疑方正科技可能存在虚构交易等情况。

    去年年底,上交所就要求方正科技核实报道,说明是否存在报道所称虚构交易、增厚利润的情况。收到上交所的问询后,方正科技聘请了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核查,并分别在去年年底和今年两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内容。直至今年8月,方正科技对于上交所的问询进行了回复。

    就共用银行账号问题,方正科技回复称,方正宽带的客户使用了自己收到的银行转账支票背书给方正宽带的支付方式,转账支票的出票人,即实际付款人也是方正宽带的工程供应商,所以在进账单上显示了大带宽业务客户的名称和供应商的账号形成共用账号的疑似情况。该种支付方式,并不违反现行票据支付结算规定。

    回复后再引追问

    然而,上交所对于方正科技的回复仍有疑问。9月20日,方正科技接到上交所对其下发的2019年半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而在这份问询函中,共用银行账户的问题依然受到关注。

    上交所要求方正科技全面自查并披露2016年至今,是否存在其他供应商与客户共用一个银行账号的情形、方正宽带的客户与其供应商之间发生交易和资金往来的原因、主要涉及的三方交易的具体账务处理过程及金额、是否涉及真实的资金交易或者仅为票据结算及各种情况对应金额、上述支票开具及背书是否合法合规等问题。

    今日(10月24日),方正科技作出回复。对于共用银行账号的问题,方正科技回复称,方正宽带2016年以来存在“银行回单显示供应商和客户账号相同”的情形。2016年部分大带宽业务(收款业务)客户付款账号与其支付工程款(付款业务)所涉及的供应商的银行账号相同,涉及的收入金额为7086.6万元。除此之外,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

    方正科技再次解释称,造成该情形的主要原因系“方正宽带的客户背书转让其收到的支票用以支付宽带服务费,而该背书支票的出票人正好是方正宽带的供应商”,由此造成方正宽带收款的原始凭证中出现了供应商与客户账号相同的情形。

    对此,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背书是票据业务的正常操作。倘若支票签发人没有资金兑现交易,背书人承担支付义务。从公告中的描述来看,该种票据结算及背书方式,并不违反现行票据支付结算规定。

    但沈萌同时提醒道,上述情况的特殊之处是,交易在上市公司与同时具有客户和供应商角色的对手方之间发生,所以这中间是否发生了真实的交易和业务往来,外界难以了解,因而很容易引起外界质疑。

    此外,沈萌提到,若要排除外界的疑虑,进一步证明上市公司没有该笔交易确认计入收入和利润,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和过程确认。

    中国国际科促会理事布娜新则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交所反复问询对上市公司起到了警示作用。随着监管趋严和投资者保护意识的增强,未来上市公司对自身的不规范或违法行为将付出巨额成本、面临各类处罚,甚至会承担刑事责任。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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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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