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提出建立国有企业企业家延迟免职(退休)制度,对政治上可靠、经营业绩突出、年满60周岁的党委书记(同时任董事长),确因工作需要延迟免职(退休)的,从严把握条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可延迟1-3年免职(退休)。措施还明确提出,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给予重奖。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包袱,轻装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