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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大动作“引爆”银行股 金融企业股权质押也被划下两条“红线”!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9-26 23:30

    《征求意见稿》对金融企业的股权质押划了两条红线:金融企业出资人不得质押限售期内的金融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不得用于股权收购;对于一定比例股权质押进行股东权利限制,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

    每经记者 王海慜    每经编辑 何剑岭    

    图片来源:摄图网

    今日财政部发布了《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于银行拨备覆盖率的有关新规直接引爆了今天的银行板块行情。除此之外,《征求意见稿》的增量信息中还对金融企业的股权质押行为做了新的规定。

    财政部在对于《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指出,目前,关于金融企业股权质押缺乏明确规定,一些金融企业出资人对股权进行反复质押、层层加杠杆,加剧了金融风险。为此,《征求意见稿》对金融企业的股权质押划了两条红线:金融企业出资人不得质押限售期内的金融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不得用于股权收购;对于一定比例股权质押进行股东权利限制,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

    有行业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中对金融企业股票质押的规定是对前些年某些金控集团曾出现的利用质押手中金融机构股权进行大规模融资等行为加以规范。 此外,今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还涉及了券商、保险行业的准备金政策。

    金融企业股权质押将被规范

    今日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直接提振了A股的银行板块。

    对于今日财政部发布的这份《征求意见稿》,中信建投银行业研究团队今日发布评论表示:“2018年末,财政部就已经发布了《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再次发布征求意见稿主要是在此前汇总意见上的小幅修订,但较原条款有明显的变化。原《金融企业财务规则》是自2007年初开始实行,在此之后,整个金融行业创新步伐加快,也滋生出了各类风险,金融监管也在持续跟进,例如此前的金融去杠杆政策、MPA考核推出、资管新规等等内容。我们认为,这次财政部对《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修订实际上也是对近几年金融监管工作的一次总结和补缺。”

    除此之外,《征求意见稿》还对金融企业的股权质押行为做了新的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金融企业出资人质押其持有的金融企业股权,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损害其他出资人和金融企业利益,不得用于股权收购融资,不得质押所持限售期内的金融企业股权。”“拥有金融企业董、监事席位的出资人,或者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金融企业2%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出资人质押金融企业股份,事前须向金融企业董事会申请备案。”“上述出资人质押所持金融企业股权数量超过其持有该金融企业股权的50%或金融企业全部股权的5%,以两者孰低为限,金融企业应当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按照所质押股比对其在股东(大)会表决权进行限制。”

    由此来看,《征求意见稿》对金融企业的股权质押划了两条红线:金融企业出资人不得质押限售期内的金融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不得用于股权收购;对于一定比例股权质押进行股东权利限制,以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

    金融企业股权质押蕴含高风险

    有行业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对金融企业股票质押的规定可以看作是对前些年某些金控集团曾出现的利用质押手中金融企业股权进行大量融资等行为加以规范。

    例如,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明天系”前些年曾利用其控制的大量影子公司所持有的为数众多的金融机构股权(以非上市的金融机构股权为主),质押给自身控制的信托机构,再将信托产品通过所控制的银行渠道进行发售,就可以在短期内快速实现百亿级别的募资。

    据悉,“明天系”旗下新时代信托曾在前些年大量发行以金融机构股权作质押的信托产品,而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信托产品的质押品为当时还是“明天系”旗下的包商银行的股权。

    对于此类用金融机构股权进行质押融资的行为,上海某大型私募人士认为,其蕴含的风险较为突出,“如果融资方‘跑路’,投资者既很难卖出这些非上市金融机构的股权,又不能经营这些金融机构,那岂不是会很‘尴尬’?金融企业是有牌照的,不是谁都能接盘的。”

    统一证券业、保险业准备金政策

    此外,今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还涉及券商、保险行业的准备金政策。中信建投银行业研究团队今日发布观点称,在金融业总资产300万亿中,银行业达268万亿,占90%。而这次文件的落地,对32万亿的非银企业影响相对会更大一些。如在准备金计提政策上,银行已经依据财金[2012]20号计提准备金,但证券业、保险业等并没有统一的准备金政策,因此此次修订对准备金计提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统一。

    据了解,目前金融行业的准备金计提政策标准还不统一、不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 〔2012〕 20号)计提准备金,而证券业、保险业等缺乏统一的准备金政策,准备金应从费用中计提还是从净利润中计提,也没有统一要求。

    对此,《征求意见稿》中对金融行业的准备金政策进行了规范。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七十九条规定,“金融企业损失准备计提不足的,原则上不得进行税后利润分配,未足额计提的差额部分不得用于发放奖金、增加分红。金融企业原则上计提损失准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最低标准的2倍,超过2倍的部分,年终全部还原成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金融企业应当按规定从净利润中计提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一般准备。”

    值得一提的是,今日A股大金融板块3大行业的走势分化比较明显。受《征求意见稿》中对于银行拨备覆盖率的有关新规影响,今日银行板块逆市上涨。不过券商板块的表现则受到行情的拖累,其中天风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红塔证券、华林证券等多只券商股盘中还出现跳水的走势。

    对此,有行业人士分析认为,《征求意见稿》中上述关于金融企业股票质押的限制对上市券商自身的股票质押业务影响有限。从去年以来监管层已经对券商行业股票质押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多次规范,所以从券商股票质押业务角度来看,《征求意见稿》的增量信息并不多。而去年以来,券商整体的股票质押业务规模持续收缩。

    据申万宏源统计,截至今年9月12日,A股股票质押市值规模为4.86万亿,占总市值比例为8.53%,较年初的9.71%有所回落1.18个百分点。另外,相对今年初而言,A股大部分行业的股票质押比例均出现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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