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世界赛事名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发布,目标到2025年,培育3家以上本土体育上市企业,打造10个以上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单位、项目)和20个省级、50个市级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500亿元。
全文如下: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成都市建设世界赛事名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17日
成都市建设世界赛事名城
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积极推动我市世界文化名城建设,加快打造“三城三都”城市品牌,推进我市体育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促进体育消费转型升级,助推我市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根据《成都市体育条例》《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6〕6号)有关精神,按照世界赛事名城建设的统一部署和任务要求,制定以下措施。
一、主要目标
推动形成产业结构更优、发展质量更高、营商环境更佳,市场主体活跃、产品供给丰富、体育消费旺盛、带动作用显著的体育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大格局。到2025年,培育3家以上本土体育上市企业,打造10个以上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单位、项目)和20个省级、50个市级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5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体育产业布局。大力发展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路跑等社会普及度高、群众参与性强的传统体育项目,加快发展自行车、网球、棒垒球、冰雪、水上、山地户外、电子竞技等市场增长快、成长性好的新兴运动项目,以体育赛事为带动,以健身休闲、体育培训、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传媒为主体,以体育金融、体育人才和体育科技为保障,构建体育产业生态圈和创新生态链。
二是促进体育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造一批主业突出、集聚效应明显、影响广泛的体育产业示范项目,与文化、传媒、商业、旅游、会展、社区发展治理、乡村振兴等深度融合,大力提升成都体育产业的行业集中度、产业融合度、品牌美誉度和国际知名度。
三是提升体育公共服务能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引导社会企业积极投资体育产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突出公共政策稳定性、行政行为规范性、政务服务便利性,着力营造优质营商环境。
三、加强资金支持引领
(一)建立资金支持体系。构建“专项资金+产业基金+社会资本”的资金支持体系。设立成都市促进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实施重点企业招引计划和重点品牌培育计划,聚焦关键领域、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大对重点体育赛事、体育企业、体育俱乐部和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放大资本对体育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企业投资体育产业,共同培育体育消费市场,促进消费升级。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估,建立完善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评估指标体系,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确保资金的投入产出效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排在首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建立行业相关发布制度。一是按照企业总资产、主营收入、增加值及增速等指标,对我市体育企业进行遴选排序,建立成都市体育产业领军企业发布制度。二是实施重点体育企业招引和重点体育品牌培育计划,发布成都市体育产业发展重点示范项目名录。三是定期发布体育赛事计划目录,公开市场机会。对重要企业、重点项目、重大赛事予以大力支持,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投促局)
四、打造品牌体育赛事
(三)大力支持社会力量申办举办品牌赛事。鼓励社会力量引进或自主举办品牌赛事,政府提供场馆、交通、医疗等公共服务类保障,建立赛事保障等级制度。强化对社会赛事、商业赛事的宣传,营造世界赛事名城建设的良好氛围。鼓励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根据自身条件引进或自主举办有影响力的品牌体育赛事,形成“一区(市、县)一品牌”。对落户成都的国际知名体育赛事,每次给予不超过800万元的办赛补助。对成都自主培育、市场价值大、发展前景好、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每次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办赛补助。在成都举办全国知名体育赛事,每次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办赛补助。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办赛成本的50%。[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博览局,各区(市)县政府]
(四)推动政府主办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市政府主办的重大体育赛事,赛事承办单位和执行机构应当积极挖掘赛事资源,进行市场化运作,不断提升赛事的商业价值和品牌影响。(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市属相关国有企业)
五、培育市场行业主体
(五)加大体育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制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招商目录,实施精准招商,促进优势资源与优秀企业有效对接。根据世界赛事名城建设需要,重点引进体育功能区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大型赛事策划运营、场馆投资建设、场馆可持续运营、体育新媒体、体育赛事及人才中介、体育教育培训、体育金融及保险、智能体育装备研发制造、体育大数据与体育互联网企业等。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企业或体育组织总部及分支机构,总部迁入成都的,按照我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给予奖励。上市民营体育企业迁入我市,按照我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金融监管局,相关区(市)县政府]
(六)实施体育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分层分级、精准施策,遴选符合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方向的瞪羚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根据企业经营收入规模、增速和贡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扶持。本地民营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申请被证监会正式受理、首发上市的,按我市上市挂牌相关扶持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新经济委)
(七)支持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社会体育组织成立职业俱乐部,支持俱乐部参加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棒垒球、电子竞技、棋类、汽车摩托车运动等高水平职业联赛。在成都注册并冠“成都”队名,参加国际高级别职业比赛或全国顶级职业联赛的职业俱乐部,按项目类别、赛事等级、赛事规模、赛事影响力、实际投入、参赛成绩等,给予每赛季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支持体育类社会团体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成立体育社会团体,进一步丰富体育市场主体和市场供给,发挥行业协会在引导产业布局和拓展业务领域等方面的指导、协调、服务、监督作用。对运行规范、实绩突出的体育社会团体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九)支持体育人才培养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业余体育俱乐部等体育人才培养机构,加大体育人才培养的投入,支持社会化培养的体育运动人才进入各级专业、职业运动队。对我市社会体育人才培养机构培养的运动员,代表成都参加高级别体育比赛的,按照参赛项目、级别、成绩,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人社局)
六、建强产业支撑载体
(十)支持体育产业集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改造、运营体育场馆、体育产业园区、体育特色小镇、体育综合体等体育产业基础设施。引导体育企业向天府奥体城、天府绿道、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龙门山森林公园、东安湖体育中心、凤凰山体育中心、各类体育旅游景区等体育资源集聚区集中发展,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较强拉动作用的产业功能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结合自身优势,积极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和运动休闲小镇,对申报成功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市)县政府、相关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十一)支持“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重大体育赛事的消费引流作用和体育产业的强黏性特征,促进体育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创新、协调、融合发展。鼓励市场主体在资源整合、业态叠合、消费场景提升、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断丰富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的有效供给。鼓励体育企业利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发展高端智能运动装备研发制造。鼓励区(市)县政府出台促进体育消费的措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生活需要。顺应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延伸体育消费产业链,促进体育产业与餐饮、住宿、旅游、康养、文化娱乐、广告传媒、科技信息、会展博览、商业商务等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为服务业增加新动能,成为城市经济新的增长点。[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博览局,各区(市)县政府]
七、加大金融税费支持
(十二)完善体育产业信贷政策。推动银企合作,利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用好文创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体育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和发行债券,将优质企业纳入全市拟挂牌上市企业后备库。鼓励保险企业根据体育运动特点和不同年龄段人群身体状况,开发场地设施责任险、运动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体育保险。(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成都银行)
(十三)切实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按税法规定比例在税前扣除。体育企业产生的研发费用,符合税法规定的,可按照规定税前加计扣除。鼓励企业向体育事业进行公益性捐赠,企业通过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的捐赠支出,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照规定享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价格可按照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
八、加大土地和人才支持
(十四)保障体育产业用地需求。编制全市体育公共设施布局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在新增经营性用地出让中,通过出让前的规划实施评估,优先配建体育类公共设施补齐短板。体育主管部门定期对全市体育公共设施建设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结合实际制定全市体育公共设施建设计划。推进执行细分基准地价体系,精准支持重点体育企业和项目发展。充分开发利用城市公园、社区闲置空间、郊野户外、公共绿地等资源,建设体育健身活动场所。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合理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用房等存量房地兴办体育产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办体育企业,建设群众健身场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五)完善体育人才体系。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吸引高层次竞技人才、教育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来我市创业和发展。我市体育企业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享受安家补贴、入户入学等人才政策。鼓励有关高等院校设立体育产业类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用品研发、赛事策划运营、场馆运营、体育品牌营销等专业人才。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鼓励大型体育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合作,共同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加强体育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岗位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动建立体育产业人才信息库和人才交流平台,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人才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九、营造优质营商环境
(十六)保证体育产业政策稳定、公开、公平。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体育产业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推动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推进落实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区(市)县结合自身资源条件,制定适应本地需要、突出本地优势的体育产业促进政策措施,形成特色化竞争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十七)提升体育产业政务服务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放管服”措施,建立多部门联合“一站式”服务机制。依法行政,提高对市场主体的规范化人性化服务水平。加强体育产业决策咨询和专题研究,建立体育产业智库。[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十八)推动体育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调查统计制度,建立体育资源数据库。健全行业监测评价机制,定期发布产业运行数据,构建体育产业信息平台。加强体育组织、体育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正透明的经营环境。借鉴国际经验,遵照国际惯例,执行国际标准,加快成都体育产业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本措施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本措施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