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因多项违规情形 ST银河及多名高管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9-24 23:09

    每经记者 方京玉    每经编辑 文多    

    ST银河(000806,SZ)24日晚间公告,获悉深交所发布了对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进行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因ST银河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与披露程序、控股股东业绩承诺超期未履行等违规情况,深交所决定对ST银河、ST银河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予以公开谴责处分。

    除公司外,此次遭深交所公开谴责的当事人为:ST银河实控人潘琦、时任董事长唐新林、董事长兼总裁徐宏军、时任董事刁劲松、时任董事兼总裁刘杰、财务总监张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ST银河23日晚间公告,同样是因上述部分违规情况,公司12名当事人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深交所表示,自2017年3月14日起,银河集团因周转资金等需要向ST银河拆借资金,还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形成占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银河集团对ST银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74亿元,其中2018年期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3200万元、年度累计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3亿元、累计偿还4.88亿元,2018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为3.74亿元,日最高占用余额为3.74亿元,占ST银河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9%。

    同时深交所在公告中提到,自2016年7月20日起,ST银河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向银河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2018年末,ST银河对银河集团及关联方的违规担保余额合计14.17亿元,占上市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1.91%。

    ST银河曾于2016年筹划收购维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医药)100%股权事项,并于2016年7月向交易对方支付2亿元订金,同年9月ST银河称维康医药的收购义务已经转至银河集团,维康医药股东方需在银河集团支付2亿元订金到账后退还ST银河全部前期已支付订金,但ST银河未收到相关款项。

    银河集团于2018年6月做出承诺称将全力配合协助ST银河处理2亿元订金追回事宜,如因项目终止收购原因导致ST银河2亿元订金在2018年10月30日前仍未收回,将由银河集团代为支付上述2亿元退款。但截至目前,银河集团承诺超期未履行。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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