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湖南省监察委员会在长沙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聘请27名特约监察员。值得一提的是,湖南首批特约监察员人员名单中包括“民进中央委员、湖南省政协常委、著名主持人汪涵”,其聘期至2023年1月。
每经编辑 孙志成 肖勇 王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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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南省纪委省监委官方网站“三湘风纪网”消息,9月19日,湖南省监察委员会在长沙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聘请27名特约监察员。
值得一提的是,湖南首批特约监察员人员名单中包括“民进中央委员、湖南省政协常委、著名主持人汪涵”,其聘期至2023年1月。
湖南省监察委的决定显示,聘请特约监察员,是为了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特约监察员,究竟是什么样的岗位?具体来说,其职责是——当好监督员,彰显外部监督重要力量;当好参谋员,为纪检监察工作建言献策;当好联络员,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引导员,有效放大反腐倡廉声音……
去年8月印发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对特约监察员的职责进行了修改,完善了特约监察员“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的内容,并将其作为特约监察员的首要职责;同时删除了原职责中“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的内容。
以国家层面的国家监察委特约监察员为例,上述《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了,特约监察员履行监督等职责享有的六项权利:
1、了解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察委员会开展监察工作、履行监察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2、根据履职需要并按程序报批后,查阅、获得有关文件和资料;
3、参加或者列席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的有关会议;
4、参加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的有关业务培训;
5、了解、反映有关行业、领域廉洁从政从业情况及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6、受国家监察委员会委托开展工作时,享有与受托工作相关的法定权限。
不过,他们在履职中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工作办法》要求他们要: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廉洁自律、接受监督;
2、学习、掌握有关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业务;
3、参加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的活动,遵守国家监察委员会有关工作制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4、履行特约监察员职责过程中,遇有利益冲突情形时主动申请回避;
5、未经国家监察委员会同意,不得以特约监察员身份发表言论、出版著作,参加有关社会活动等。
一方面,特约监察员首先要履行好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职责,并发挥好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更精准更有效行使监察权。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也要搭建工作平台、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服务保障,为特约监察员充分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据长安街知事,受聘的27人之中,既有长期从事廉政研究的学者,比如邓联繁教授、袁柏顺教授,也有基层一线干部及民营企业家,如韶山村党委书记毛春山、金煌实业董事长谭聪圣等。
至于此次受聘的汪涵,这已经不是他首次走进湖南省纪委。早在2017年7月,他以省政协委员的身份,与48名同事实地了解谈话室,观看了电视专题片《忠诚干净担当》,并与省纪委书记傅奎交流。
汪涵问到“省纪委如何加强与媒体合作时”,傅奎表示:“一方面我们要主动接受社会包括媒体的监督,成为自觉行为。另一方面要创新宣传方法,敢作为。我们将用开放的思维做好宣传工作。”
对此,汪涵表示收获颇多,除了切身体会到纪委的重大作用、付出的辛苦和努力,还表示要自觉加强与纪委的工作联系,对于掌握的相关情况,及时沟通汇报。
事实上,除了知名主持人,汪涵还是湖南省政协常委,以及民进中央委员。其中,他2011年12月被增补为省政协委员,2018年1月当选为省政协常委,并任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副主任。
据长安街知事,汪涵并非唯一一位担任特约监察员的主持人。去年12月,国家监委优选聘请50名特约监察员,央视主持人海霞在列。实际上,她早已在中央纪委有特殊兼职——从2013年起,便是中央纪委监察部特邀监察员。
海霞多次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合作,比如在2018年1月,为中纪委网站《纪律“看”得见》栏目录制了首期视频,介绍了5种党纪处分;3月亮相视频《监察法来了,和你我都密切相关》为题,为大家“引荐”这部新诞生的法律。
当上特约监察员,主持人该如何履职尽责?或许海霞的答案能给特约监察员中的媒体人以启示。
她说:“在节目中我会更好播报宣传纪检监察工作内容;同时还可以跟纪委监委宣传部门合作,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目,一段三五分钟的视频迅速渗透,也许就会帮助一个人、挽救一个人。”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长安街知事、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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