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言案如能形成示范效应,将有助于大幅提高A股依法治市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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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鲜言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8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作为资本市场的“老玩家”,鲜言不仅热衷于腾挪翻转以获不义之财,而且不断挑战监管底线,甚至有1001项离奇提案这种令人瞪目之举。2017年,证监会曾因其操纵多伦股份股价及匹凸匹、慧球科技信披违法违规对其罚款34.8亿元,并实行终身禁入。搁在以往,此事可能到此为止,因为这已是顶格行政处罚,但这次不一样,鲜言要坐牢了,那些胆大妄为的资本市场玩家们估计有点紧张了。
其实,以刑治市并不缺法律依据。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信披违法给股东造成50万元损失,挪用资金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直接造成损失达150万元,均达到了入刑标准。操纵市场的入刑标准也是明确的。但事实上,A股市场上因这些罪名而入狱的人,相对实际犯罪数量来说比例太低。这让投资者产生无力感,信心受到打击。
但此次鲜言失算,受到了刑法“关照”。鲜言案适用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中的挪用资金,此点值得关注。2006年黄宏生因挪用上市公司创维数码5000万元被香港法律判处6年监禁。鲜言案如能形成示范效应,将有助于大幅提高A股依法治市的水平。
证监会日前公布了“深改12条”,依法治市、加大法治是其重要内容。当前抓依法治市,一方面要加快证券法、刑法的修改;另一方面要把全面执法和重点执法结合起来。有关方面不应止步于鲜言案,应持续法办一批财务造假、掏空公司、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案子,让那些资本市场大骗子、“老油条”产生明确预期——胡作非为的终点就是监狱。诚如此,市场秩序将得到极大改观。
证券时报 黄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