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黄小聪 每经编辑 叶 峰
近日,裁判文书网的一则判决书,将原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的所长与原泰信基金旗下的一位基金经理联系在了一起。
判决书显示,原泰信基金经理袁某明知区志航(原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所长)违规买卖股票,仍使用其负责管理的泰信先行基金买卖区志航推荐的股票,并将泰信先行基金的相应股票投资决策、交易等未公开信息反馈给区志航。
而区志航则利用从袁某处获取的上述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使用其控制的“陆某某”“杨某某”“陈某2”名下证券账户,先于、同步于或稍晚于泰信先行基金买卖相同股票共计79只,趋同交易金额人民币(以下币种均同)2.81亿余元,非法获利324.03万余元。
趋同交易2.81亿元
具体先从判决书来看,2012年6月至2016年3月间,区志航利用担任长城证券证券研究员,受公司委派为泰信基金公司提供证券研究咨询的职务便利,长期向时任泰信基金公司泰信先行策略基金3单元基金经理袁某频繁推荐股票,并提出具体买入或卖出的建议。
袁某明知区志航违规买卖股票,仍使用其负责管理的泰信先行基金买卖区志航推荐的股票,并将泰信先行基金的相应股票投资决策、交易等未公开信息反馈给区志航。
区志航则利用从袁某处获取的上述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使用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先于、同步于或稍晚于泰信先行基金买卖相同股票共计79只,趋同交易金额人民币(以下币种均同)2.81亿余元。
2017年8月15日,被告人袁某、区志航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袁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同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区志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同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缴相应钱款等情节,综合二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对二人均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二审判决,区志航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20万元;袁某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曾入围新财富评选
记者注意到,区志航曾在多家券商任职,其从业经历显示,自2004年开始,曾先后在东莞证券、平安证券、海通证券、华创证券以及长城证券有过执业经历,其中在长城证券取得的执业资格是从2014年5月开始。
而在当年,区志航团队在新财富的评选中就给长城证券带来了突破,根据长城证券2014年12月的相关动态信息显示,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纺织服装行业研究员区志航、黄淑妍团队,曾在“第12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活动中入围,跻身前7名。
值得注意的是,到了长城证券时,区志航先是担任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而在2016年6月的深圳市股权投资研究会揭牌签约仪式上,记者发现,彼时区志航就已经是以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所长的身份出席活动。
证券业协会的信息显示,区志航从长城证券离职备案的时间是2017年10月,而根据判决书信息,其被公安机构抓获的时间为2017年8月,其实早在被抓的当月,市场上就有关于原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所长区志航被抓的消息传开。
时隔两年左右时间,这一消息终于通过一则判决书得到了最终的确认。有意思的是,这些年来,长城证券研究所被处罚的所长也不只是区志航一人,北京证监局2017年的一则处罚决定书显示,原长城证券总裁助理兼金融研究所所长黄钦来,在长城证券任职期间,利用“袁某睿”“兰某”及“李某”证券账户买卖股票,共计交易金额约1.09亿元,盈利约364万元。
仅管过一只产品
而原泰信先行策略的基金经理袁某,则于2012年3月开始担任基金经理,一直到2017年8月被抓,期间该基金虽然也多次出现了基金经理变动,但是袁某一直在其中。
天天基金网数据显示,该基金在袁某的任职期间,其中2013年表现最好,当年以超过27%的收益位列同类产品前四分之一的位置,不过在其他年份,该基金均表现一般,而在2016年,该基金更是以-32.14%的收益,在同类产品中排名倒数。
值得一提的是,袁某自担任基金经理以来,这是其管过的唯一一只基金,总共任职超过5年,不过随着2017年被抓,其基金经理的职业生涯也就此停住了。
而对于此次的内幕交易事件,一位曾担任过研究员的基金人士表示:“券商研究员给基金经理推票其实是很正常的,只不过我觉得主要问题就是出在双方实时交换交易信息,而且还利用这个实时信息进行买入,这其实就很明显了。”
“我们虽然也会碰到基金经理给我们说最近买了什么票,或者比较关注哪个票,但是基本上都不是实时同步,而且一般也都是因为他们跟不过来或是其他原因,希望我们能够提供一些研究支持。”该基金人士进一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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