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汽车回应达志科技实控人变更:属于高管个人投资行为

    中国证券报 2019-09-17 19:50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资料图)

    9月17日,针对达志科技(300530)控股股东、实控人拟发生变更一事,威马汽车相关负责人回复中国证券报记者称,威马汽车和凌帕新能源是两家独立运营的企业,威马汽车并不参与和影响凌帕新能源的日常运营与决策。收购达志科技公司是凌帕新能源独立的公司行为,威马汽车部分高管参与对凌帕新能源的投资属于公司高管的个人行为。  

    达志科技9月16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志华及股东刘红霞拟将公司16.68%的股份转让给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衡帕动力”),每股转让价29.1元,转让价款总计5.13亿元;并将公司41.2%的股份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永久授予衡帕动力行使。  

    天眼查信息显示,衡帕动力成立于今年7月30日,其主要股东为凌帕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根据公告,衡帕动力将择机注入新能源动力电池资产。若本次交易实施完成,衡帕动力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王蕾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据了解,王蕾持有威马汽车母公司威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1.73%的股权,并担任监事。除王蕾外,还有两名凌帕新能源高管同时也在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威马汽车主体公司)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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