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要因地制宜建设体育设施。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此外,还要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市政用地等建设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体育设施。
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编辑 陈星
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注意到,这是继9月2日国务院打出“体育健康牌”后半个月内又一政策“礼包”。
《意见》指出,要强化体育产业要素保障,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热情,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行动,让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意见》针对当前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瓶颈问题,提出了多项针对性措施,如体育企业以及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支持中小学校园体育场地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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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竞技体育领域屡屡取得重大突破,不过与此同时,在大众参与和全民健身的普及方面,我国与国际体育强国仍有较大差距。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所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当年我国城乡居民中仅有33.9%(含儿童青少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
为何我国竞技体育成绩和全民健身普及率之间存在较大反差?记者注意到,城乡体育场地建设不足成了阻碍居民进行体育锻炼的“拦路虎”:有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66平方米。而对比发达国家来看,美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日本甚至高达19平方米,凸显出当前中国体育场地仍处于严重不足的局面。
为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体育场地不足的问题,《意见》出台了多条政策措施。《意见》明确,要因地制宜建设体育设施。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建设改造成体育设施;此外,还要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市政用地等建设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体育设施。
灵活运用学校体育场地和体育设施,也成为此次《意见》拓展可利用体育场地的一项重点。《意见》指出,要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激励机制,支持中小学对校园体育场地设施进行社会通道改造,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也应保证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本校师生开放;新建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应在规划设计时,创造向社会开放的条件。
发展体育产业、普及全民健身,离不开各方共同发力。此次发布的《意见》,针对如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使其踊跃投入体育产业的发展,发出了一系列“政策包”。
《意见》指出,要深化场馆运营管理改革。鼓励各地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政府投资新建体育场馆应委托第三方企业运营,不宜单独设立事业单位管理。支持职业体育俱乐部主场场馆优先改革。
此外,《意见》明确,研究设立由政府出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中国体育产业投资基金。以省为单位制定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目录和标准;促进各类体育组织与体育企业合作,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和自主品牌。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体育企业服务平台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开展全国体育科技创新大赛。
《意见》还提出鼓励体育产业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体育企业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鼓励通过谈判协商、参与市场化交易等方式,确定体育场馆及健身休闲设施使用电气热的价格。
此外,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体育企业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创新。引导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体育企业纳入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相关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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