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从2020年1月1日起,试点企业可按照《办法》规定要求,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按照《办法》,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试点企业,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纳入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范围的经营者,可按照《办法》申请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
上一篇
华为C-V2X RSU获世界物联网博览会金奖
下一篇
史无前例!英航飞行员大罢工 1500多次航班遭取消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券商2026年分类评价放榜!14家获评AA级
特朗普称不排除加大对伊军事打击;美股半导体指数跌超4%,特斯拉周跌近18%;证监会原副主席方星海被查;宁德时代最高400亿元回购丨每经早参
国务院成立调查评估组 对广西横州六蓝水库发生溃坝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