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六督查组在安徽开展督查工作。其中蚌埠市人社局下属机构开办的企业长期违规收费,引起督查组注意。
督查组首先来到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进行调查取证。据公司管理人员介绍,眼下该企业53名员工的人事档案,都存放在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到现在的缴费通知,复印出来了,后面跟的是发票。开票日期2018年12月17号,档案托管费,6340。”
发票显示,2018年服务中心向这家企业收取了“档案托管费”6340元。然而,根据2014年发布的《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6督查组成员罗涛:“按照五部委的发文来讲,从取消之日起,包括档案保管费在内的档案管理服务费都应该一律停止,不再征收。”
督查组随即来到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在调取财务账目、票据凭证等材料后,督查组对“档案托管费”收取的对象、金额进行了取证,发现2016年至今,不仅是针对企业,这家服务中心对个人也收取了档案托管费。
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财务人员杨冬梅:“代管理(企业)档案,所以那个费用就放在这一块核算。这个档案托管费就是收取的个人的。”
2015年以来,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仍向多家企业发出缴费通知,收取“档案托管费”。那么,明明早就被中央取消的收费项目,这家服务中心为何能长期收取,却没有被当地人社部门叫停呢?督查组调查了解发现,服务中心的部分企业收益一直上缴蚌埠市财政。这意味着,它的上级主管部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一直知道,并未叫停阻止。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林国立:“我们对政策的理解有偏差。但是我们积极整改,认真整改。”
蚌埠市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孟凡君:“失职失察应该是没问题的。我们是失职失察的。是的。如果不失职失察,不应该出现这个问题。”
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6督查组成员罗涛:“取消档案管理服务收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了减税降费、服务人才和促进就业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和惠民措施。从今天督查发现的情况来看,个别地方和单位并没有从大局出发,把这项政策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
(封面图片来自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