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编辑 陈 星
8月25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草案中涉及的“强基层”内容引发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关注并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谢广祥表示,草案经过前两次审议进一步充实完善,特别是吸纳了第二次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社会公众提出的进一步增加“强基层”的内容,在某些条款中都有具体的表述。“但是我认为根据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健康中国建设推进,应该在条款中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的相关内容。”
建议增加强化村卫生室建设
在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方面,谢广祥建议,增加或充实专门对村卫生室和村医队伍建设规定的条款。
谢广祥表示,近些年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及队伍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没有达到理想效果。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村卫生室2016年为64.2万个,2017年为63.8万个,2018年为63万个。“也就是3年间消失了1.2万个村卫生室。”谢广祥表示,正是由于村卫生室的不足、特别是村医队伍的短缺,加上其他方面因素,使得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总门诊量的比例一直呈下降趋势。
谢广祥认为,要实现医改确定的强化政府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人人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就要高度重视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和村医队伍的建设,所以建议应该加强或者增加这方面的内容表述。
王刚委员也认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村医队伍建设还不够,既然是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就要把如何促使这个好的制度、好的做法更好地发展完善作为条款的主要内容,通过加强工作,推动首诊制承担起分诊制体系建设的作用。
完善村医养老保障等政策
针对“强基层”,王刚认为,要推动首诊责任制,重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建设和医师队伍建设,国家要下大力气建设,而不仅仅是强调“首诊”“分级”等。
王刚指出,应该是“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诊制度,大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能力建设和医师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层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这才是促进法要促进的,这样的规定才能在医师培养、机构能力建设上下大力气。”王刚说。
谢广祥表示,要实现乡村一体化的管理。每个行政村至少要建一个村卫生室,同时将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驻机构,明确村医为乡镇卫生院的聘用职工,建立村医县招乡聘村用的机制,拓展职业空间,稳定发展村医队伍。
并且,谢广祥指出,还要保障村医的合理待遇,村医是农村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应将村医纳入公益性保障范围,完善村医养老保障及岗位风险的保障政策,建立稳定运行的保障机制。
此外,还要明确政府保障的责任。谢广祥表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网底,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政府指令性任务,特别是公共卫生服务,所以应当明确政府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财政投入的刚性约束,建立稳定的可持续运行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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