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今天(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审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三审稿规定: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和其他试验性医学研究应当遵守医学伦理规范,并取得知情同意和伦理审查同意。同时增设“医疗卫生机构”章节,明确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向出资人分配收益;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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