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晚,公安部A级通缉逃犯陆海洋和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被民警押解回湖南长沙。至此,这一涉黑“套路贷”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丨男子向财务公司借款 没想到被敲诈
2018年5月初,于先生因急需资金周转,经人介绍找到一家财务公司借款。财务公司同意借款2.5万元,但要签订两个2.5万元的借款合同。
受害人 于先生:说辞就是为了怕你不还款,就让你再签一份合同,就等于是给你一份压力一样。另外还签了一份租房的合同,租房的合同等于是以房子作抵押。
签订合同之后,财务公司业务员给于先生转了5万元,再以“平台管理费”、“服务费”、“外访费”等名目向于先生索要34450元。双方约定于先生分十期还款,每期还款3200元。
第二期还款时于先生因为身上钱不够,想延迟几天还款。2018年5月20日,催收人员以还款逾期,商量还款为由,将于先生约到长沙某茶楼。
受害人 于先生:就把我约到他们那个茶楼里面,然后就把我非法拘禁,就殴打我,辱骂我,然后还有按1.5万元一天的违约金来罚款。
不堪忍受的于先生趁看守人员不备,于2018年5月21日凌晨从二楼跳窗逃跑,双足跟粉碎性骨折,于先生立即报了警。之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民警 安志:进行梳理整合,就发现中辉茶楼的类似“套路贷”违法犯罪的,还不只于某某这一起。
丨涉黑“套路贷”团伙分工明确 暴力逼债
长沙警方对之前同类型案件的受害人进行了一一回访并取证,初步确认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经过侦查,警方逐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和犯罪团伙的组织网络。
民警 安志:这个公司有很明确的分工,有老板,有经理,有专门的业务员,有专门的催收人员,有专门的放贷人员。
侦查发现,该团伙以陆某洋为首,采用“套路贷”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在催收过程中,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累计作案数百起,涉案金额达1500多万元。
2017年11月份以来,因暴力催收导致1名受害人自杀身亡,1名受害人受伤,另有6名受害人车辆被强行开走变卖。
2019年1月至4月,长沙警方组织警力分别在长沙、合肥等地展开多次收网,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但主要犯罪嫌疑人陆某洋等五人在逃。
8月7日凌晨1点左右,在合肥警方的协助下,长沙警方在合肥将陆某洋等五人抓获归案。
目前涉黑“套路贷”团伙27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深挖之中。
封面图来源:每经 刘国梅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