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8月6日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杨邦国、王亚波决定逮捕。
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杨邦国决定逮捕
湖北省委原副秘书长杨邦国(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杨邦国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亚波决定逮捕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亚波(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诈骗、滥用职权、非法采矿一案,由云南省玉溪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对王亚波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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