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今天下午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投票表决,全票通过。按照新的分类标准,在新条例中将杭州的垃圾分类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其中原“餐厨垃圾”改名为“易腐垃圾”。新条例加大了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的处罚力度。新《条例》规定,违反单位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除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新条例还新增加了一条“信用处罚”,将违反规定受到的行政处罚,依法构成不良信息的,记入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