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7月26日消息,今日中午,在洛阳网百姓呼声网站上,洛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网友关于洛阳房价涨幅第一政府是否有相关对策的提问时,明确表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在售项目以2019年4月签约均价为基准价,再售房源价格原则上均不得高于该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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