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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不再公布楼市均价,官方回应:不能反应市场真实情况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7-15 06:54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由于深圳市房地产市场规模有限,成交价格水平易受结构性影响,直接公示有关价格信息并不能很好地反应市场的真实情况。为了更为准确地反应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在做好房地产预售项目“一房一价”价格公示的基础上,不再公布汇总后的成交金额及均价信息,

    每经编辑 郑直    

    正在看房买房的人,需要紧密关注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走势,而房地产市场(包括一手和二手房交易)的平均成交价格,则是很多人追踪的重要数据。

    不过对于要在深圳看房的人来说,现在已经看不到楼市平均价格这项“晴雨表”数据了:包括住宅、商业、办公楼在内,深圳全部类别的一手房产有关成交均价及成交金额的价格信息已经“消失”了3个月。

    图片来源:摄图网

    也就是说从今年4月开始,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上公布的数据中不再有新房的成交均价、成交总金额,以及依面积区间分类公布的成交均价、总金额。

    对此,深圳市住建局表示,成交价格水平易受结构性影响,直接公示有关价格信息并不能很好的反应市场的真实情况。

    现在要想得知深圳楼市的官方“大数据”,只能通过国家统计局每月公布的房地产价格指数这唯一渠道。

    “消失”的官方成交均价及总价

    几乎每一家位居深圳的房地产中介行业头部企业,都会发布基于各自成交信息而梳理、统计出的楼市研报。而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由涵盖了全市网签信息梳理统计而来的数据,堪称是其中分量最重的一份。

    以前,无论是成交套数、成交面积、成交均价、成交总价,还是基于不同的面积区间分类或商品房用途分类而统计出的具体分类信息,均可在该平台上以月或日为单位查询到。

    然而,今年4月深圳机构改革后,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入口由原深圳市规土委官网改为了深圳市住建局官网,自此该平台上公布的数据中不再有新房的成交均价、成交总金额,以及依面积区间分类公布的成交均价、总金额等具体信息。

    全新的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上公布数据的内容仅包括了成交套数、成交面积、可售套数、可售面积,以及“一房一价”等类目。二手房方面公布的数据则只有成交套数和面积,一直未公布相关成交价格。

    官方回应:不能反应市场真实情况

    对此,7月13日深圳市住建局回应称,由于深圳市房地产市场规模有限,成交价格水平易受结构性影响,直接公示有关价格信息并不能很好地反应市场的真实情况。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要求,为了更为准确地反应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参考其他兄弟城市的做法,该局在做好房地产预售项目“一房一价”价格公示的基础上,不再公布汇总后的成交金额及均价信息,有关市场情况以国家统计局每月公布的房地产价格指数为准。

    深圳市住建局同时表示,一手预售住宅户型信息是根据房地产预售测绘生成的参考数据,在实践中并不能完全与交付情况相符。为避免对购房者造成误导,经研究,该局不再公示有关户型信息,套房户型以购房者实际查勘为准。

    以上调整是为了更好地反映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的整体情况,是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的组成部分。同时,深圳市住建局也将根据市场运行的实际情况,适时发布有关信息。

    专家意见:其他城市可以考虑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深圳市这样的做法可以理解。

    “均价会受到成交样本数量的影响,成交规模越大,均价越能够反映市场的实际情况。如果成交总规模偏小,比如这个月卖的豪宅多,就会拉高均价;下个月郊区新盘供量大,就拉低了均价,而深圳市的新盘供应量、成交量规模并不大。 

    另外一个因素就是统计局会公布全国70城房价指数,这个指数中包含了深圳,它能够更好反映一个城市房价的短期波动。”

    那么,深圳能这么做,其他城市也可以采取类似的方法吗?杨红旭说,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依然在调控,如果出于稳定市场情绪的目的,暂时不公布均价,对于其他城市来说,也是可以考虑的做法。

    统计局房地产价格指数成唯一信源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有关市场情况以国家统计局每月公布的房地产价格指数为准,而这个指数具体就是指“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深圳市住建局在回复中表示,该房地产价格指数是根据市场实际成交的情况,经过科学的计算方法,排除了具体项目的价格干扰,可以有效的反映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的整体价格水平,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与准确性。

    当地媒体整理国家统计局数据发现,今年前5月,深圳新房成交价格变化幅度都比较小,除5月份同比上涨1.2%外,其他全部变化幅度均在-0.3%至0.7%之间。二手房市场的价格变动幅度则比较明显,尤其同比均为上涨趋势,且涨幅至少为2.9%。

    值得一提的是,在国家统计局每月公布的这份房地产价格指数中,仅有“环比”、“同比”和“定基”三个类目信息。

    这能直接体现的其所涉及的70个城市的商品房市场变动情况,但并不包含直观的各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的成交均价”数据,且无法推导出具体金额数值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深圳新闻网、经济之声(记者:张子雨)、南方都市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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